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如何申请办理?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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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初审后签署意见,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进行医疗鉴定;

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收到鉴定结果后,提出审批意见,若审批未通过,将相关材料连同审批意见逐级返还申请人;审批通过的,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并从审批次月起发放定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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