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申报材料有哪些?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2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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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申报材料如下:

1.本人申请;

2.《重庆市渝中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一式两份(在街道领取);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4.1寸红底彩照1张;

5.退伍证明(退伍证、退伍登记表等);

6.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指: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疾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原始件,或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7.家庭生活困难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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