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方式有居家个人护理、居家上门护理、机构集中护理三种,护理待遇按日计算,由委托承办机构与长护护理机构、居家个人护理个体服务人员按月结算护理费用,及时完成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文件依据】渝中医保〔2021〕42号 《渝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渝中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9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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