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1XN/2020-00003 发布机构 渝中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8-05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渝中府文〔2020〕26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1XN/2020-00003
发布机构 渝中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0-08-05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渝中府文〔2020〕26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关于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暨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第3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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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暨特殊

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第3批新增

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暨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第3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本次预算调整事由

(一)已开支的防疫支出需要调整

上半年,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区财政及时调剂安排疫情专项工作经费、防疫人员临时补助经费、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经费、支持企业渡难关保稳定促增长补助等防疫相关支出9629万元,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支出需求。相应防疫支出预算需要调整。

(二)新增特殊转移支付及特别国债资金需要调整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文件,市财政局于2020630日下达了我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8亿元。相应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均需调整。

(三)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需要调整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第3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渝财债〔202030号)文件,市财政局于2020612日下达了我区本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务额度15亿元,并同步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5亿元,期限30年,利率3.82%。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需要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已开支的防疫支出预算调整

上半年区级共安排防疫相关支出9629万元,其中:购买防控物资、消杀、落实防控人员政策等安排1907万元,在预备费中列支;新出台的《支持企业渡难关保稳定促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已安排2074万元,在年初已安排但暂未兑现的产业资金中调剂安排;需本次调整安排的5648万元,建议通过调减年初预留的招商引资经费安排。

2.特殊转移支付预算调整

按照《市对区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7号)文件规定,特殊转移支付是指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央设立的特殊转移支付。可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明确用途或项目资金,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补助。

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全年财政收入短收基本已成定局,建议将特殊转移支付资金2亿元全部用于弥补收入减收造成的缺口,安排用于三保支出。主要用于:教育下半年运行支出0.71亿元、公安下半年运行支出0.31亿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调标、军转干等政策性补贴、养老关怀、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安置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民生政策支出0.69亿元;社区微整治和垃圾分类项目0.21亿元;老旧小区电梯改造项目0.08亿元(详见附表3)。

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4号)文件要求,新增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收入科目列报“1100207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支出列报相应科目。

按照上述方案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73.95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38亿元、调入资金0.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4亿元、上年结转4.35亿元、市下专款1.63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2亿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详见附表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抗疫特别国债调整

抗疫特别国债指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疫情防控的特别国债。抗疫特别国债不纳入地方政府债务总额,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区县财政承担本金偿还责任,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按分配总额的20%向市级偿付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

按照《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渝财预〔202028号)文件规定,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须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区域规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在抗疫相关支出方面,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抗疫相关支出需要,建议将抗疫特别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亿元,其中:渝中区公共卫生体系升级改造工程0.74亿元、中医骨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1.35亿元、两江四岸相关配套工程1.22亿元、老旧小区改造0.85亿元、渝中区生态环境治理提升0.34亿元、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项目一期0.5亿元;抗疫相关支出3亿元,即抗疫及困难群众等相关支出0.94亿元、支持企业发展支出2.06亿元(详见附表4)。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渝财预〔202023号)文件要求,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收入科目列报“1100403 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报相应科目。

2. 3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调整

按照《重庆市政府债务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债〔2015127号)等文件规定,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发行前已确定并公开披露的有一定收益、且收益能够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根据我区前期上报、上级审核以及公开披露的项目情况,建议将本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6.13亿元用于重庆市渝中半岛旅游品质提升工程,安排5.1亿元用于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安排1.9亿元用于渝中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安排0.7亿元用于渝中区人民医院(中医骨科医院)改扩建工程,安排0.44亿元用于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升级改造工程,安排0.44亿元用于重庆市环重医大健康医疗产业园区(一期),安排0.29亿元用于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工程(详见附表5)。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0年第3批政府债券资金的通知》(渝财债〔202030号)文件要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收入列“110110298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支出在“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列支。

按照上述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44.1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3.16亿元、上年结转0.96亿元(详见附表2)。较5月渝中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调增23亿元,即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1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增加8亿元。由于抗疫特别国债作为特殊转移支付不纳入政府债务规模统计,本次调整后,我区政府债务余额88.21亿元,其中2019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9.21亿元,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19亿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 2020年渝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草案)

2. 2020年渝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调整表(草案)

3. 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建议表

4.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建议表

5. 2020年第3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计划使用建议表

6. 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汇总)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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