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利益,为残疾人服务。
2.负责宣传残疾人就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体育、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4.负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协助交管部门办理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证照。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开展劳动技能培训。
7.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种权益。
8.联系指导各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及“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活动。
9、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报告和建议。
10.开展社区残疾人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残联为区群团部门,内设1个综合科,现有在编正式职工4名、退休职工3名。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2019年决算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509.81万元,支出总计509.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8万元、增加59.81%,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增加,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0.8万元,增加59.81%,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8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8万元,增加59.81%,主要原因是市级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增加,支付给残疾人的补贴款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76万元,占19.57%;项目支出410.05万元,占80.4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9.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0.80万元,增长59.81%。主要原因是市级增加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80万元,增长76.65%。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增加,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31万元,增长53.75%。主要原因是市级在年中追加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80万元,增长76.65%。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增加,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31万元,增长53.75%。主要原因是市级在年中追加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补贴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5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按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划拨到我单位的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4.72万元,占98.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66万元,增长55.54%,主要原因是市级年初安排的残疾人康复项目补贴款、其他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款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92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副处级领导一名,调进主任科员一名,相关费用有所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12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副处级领导一名,调进主任科员一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2019年相关办公费用有所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4.05%,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增加。本年支出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万元,增加4.05%,主要原因是本年中央转移支付拨款增加,拨付给残疾人的经费相应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逐年降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现有一辆应急保障用车,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的使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该项经费逐年降低。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残联到我区考察学习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车费、办公费、水电物管费、通讯费、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是2019年相关办公费用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建设,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减少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机组、其他监控设备、电力变压器),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10个,涉及资金157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51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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