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50016276785846H5/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纪委监委机关
成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250016276785846H5/2023-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纪委监委机关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日期 2023-09-28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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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和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监委)合署办公。区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和区监委,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共有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政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监督检查室、第六、七、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区委巡察办),直属单位1个(重庆市渝中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行政编制120名,其中机关76名、派驻纪检组27名、派出监察室9名、巡察办8名,事业单位编制13名;实际使用行政编制114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8名。聘用人员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68.43万元,支出总计3,768.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9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6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16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8.4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7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4.9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41.75万元,占78.1%;项目支出825.71万元,占21.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68.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5.92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68.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16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18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95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4.21万元,增长10.38%。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3.77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03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5.13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8.40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医保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40.16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38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行政21人和事业4人,用于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工资等。公用经费52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4万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水电费、通讯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9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08万元,下降55.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加油、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0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长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办案力度加大,出行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纪委、市纪委来渝中调研、检查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9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来渝中调研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公务接待,2022年接待了市纪委、市国资委纪检组等领导来渝中调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5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万元,下降65.9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较大规模的会议减少,导致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8万元,下降49.41%,主要原因是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培训因疫情缩减规模,导致费用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7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委托业务费116.07万元、其他交通费110.65万元、工会经费110.32万元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2.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74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及正版软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56.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大案要案查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二十一)派驻派出机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二十二)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九)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博闻   023-637652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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