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11-03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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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全区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围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全面规范市场主体亮照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以重点商圈、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旅游景区、主干街道等人口密集的场所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药品、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为重点行业,全面认真开展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21年11月2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2至11月1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当地实际,明确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确定工作重点,依据职责层层落实任务;要大力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特别向群众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办照的简易性和便利化,同时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

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对具备办照条件,且不涉及扰民、不影响环保和公共安全等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业户,要积极采取建议、提示、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引导经营者整改,依法办理证照,促进无证无照经营向持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要认真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而未获得后置许可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继续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验收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效,总结经验,发掘亮点,针对整治工作的不足,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惩处一小批”的原则补缺补漏,逐步形成无证无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对“查无”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办理证照。要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向广大群众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等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证照。要完善举报制度,拓展案源渠道,及时查实处理群众举报,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管理的局面。

(三)加强部门协同。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牵头科室要及时组织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部门联动监管的常态化。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如存在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要及时报送企业监管科。并于12月21日下班前将《2021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发送到企业监管科王鹏内网邮箱:yzq-wangpeng@oa.gov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23-63515927

附件:2021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1年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

类别

单 位

数 量

检查各类市场主体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开展相关宣传


引导办理营业执照


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查处无照经营案件数


查处无证经营案件数(市场监管部门许可监管事项:食品、药品类)


罚款金额

万元


向其他相关部门抄告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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