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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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化龙桥社区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老年群体和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提供相应运的场地作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食堂,设立2-3个老年人助餐点的具体建议。

渝中区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将助餐服务作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2020年,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启动以助餐等“三助”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同时,结合实际将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纳入20202021年区级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食堂面向社区老人开放,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社区食堂、设置社区餐桌,鼓励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对照社区食堂设置要求参与社区食堂建设。目前我区已打造双钢路、民乐村、人和街等社区老年人食堂15个。

化龙桥街道利用3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设立3老年食堂(助餐点,分别是化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嘉博路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李子坝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各社区食堂均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目前,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可提供以下服务一是提供定点就餐服务化龙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和嘉博路社区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设置专门的用餐区域相应就餐设施设备嘉博路老年食堂每周工作日供餐服务中心老年食堂每天定时定点提供一日三餐,2个站点日均就餐人数55左右。二是提供送餐服务老年人如有需求打电话给站点,站点安排工作人员就近送餐,配送范围可覆盖整个辖区,配送费用从2元到5元不等,相较其他配送方式更加经济低廉。各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之下,努力降低助餐成本提高用餐质量,既方便老年人就餐,又做到服务资源共享

二、关于套餐标准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中晚餐服务,分普惠餐和点餐的具体建议。

化龙桥街道3老年食堂(助餐点的餐食标准多种多样餐费标准物美价廉,老年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进行选择。如嘉博路老年食堂可提供一荤两素一汤、两荤一素一汤和两荤两素一汤三种餐食标准服务中心老年食堂提供四荤四素一汤餐食标准,老年人最低仅需10元就可享受一餐服务;李子坝餐点可提供样式丰富、经济实惠的半成品和成品熟食供有需要的老年人进行选择。同时,在餐食营养搭配上综合考虑老年人的口味,做到口味清淡、少油少盐、口感软烂、营养均衡。

三、关于需助餐老人先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社区登记备案,录入系统的具体建议。

化龙桥街道3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均面向所有老年人开放,老年人如有需求,可自行与站点协商,不到社区登记录入系统。其中,低保建档困难家庭等特殊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后,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电子卡,老人可持卡到站消费。

四、关于区财政对特困老人、失能老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每人每天给予不同标准的就餐补贴的具体建议。

区从2013年起就对60周岁以上建档困难家庭、低保高龄失能老人给予每月100元—26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可全额用于就餐。2020我区印发《渝中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做好渝中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工作的通知》(渝中民〔2020148号),对经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验收备案,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由社会单位直接兴办,或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机构与餐饮服务机构合作建设或运营的食品加工和用餐场所,根据用餐服务情况按年度给予运营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基于我区目前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口规模情况,确定暂保持现服务补贴政策不变。下一步,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适时提高补贴标准和范围。

此复函已经张道建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宁娜联系电话:6376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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