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复函
渝中医保〔2020〕10号
何祖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扣款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正是因为有大家的关心和支持,我区医保工作才会越来越好,才能够切实保障好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一、我区当前个人职工医保扣缴方式的相关情况
个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缴医保费,主要原因如下:
1.参保人可同时持有扣费银行多张银行卡,多张银行卡卡号不一,账号一般只对应一个,为避免参保人将医保费误存入非指定扣费银行卡,造成医保费扣费不成功,所以要求参保人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扣缴医保费;
2.参保人遗失扣费银行卡补办后,银行卡卡号会变更,但补办的银行卡对应银行账号不变,参报人可不用到医保经办机构作扣费银行卡信息变更维护,同时也不影响医保费扣缴。
二、采取相关措施改进个人职工医保扣缴方式
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请示市医保局后,并与医保业务系统软件公司和扣费银行协调沟通,可实现通过银行账号或银行卡号扣缴医保费。按“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将采取如下措施继续改进个人职工医保扣缴方式:
1.进一步优化有业务办理流程, 2020年4月1日起,我区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或维护扣费银行信息时,参保人自愿选择扣费银行账号或银行卡号登记均可;
2.向市医保局建议,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网上办理的医保经办事项,实现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方式多样化。
此复函已经赵敬梅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63555719
联系人:李堃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