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经信函〔2022〕31号
余青代表: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专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按照市区相关要求,我委积极开展充电桩建设工作:
(一)制定充电桩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是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84号)文件要求,我委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启动全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9—2022年)的通知》(渝中府办〔2019〕31号),明确职能职责,规划全区充电桩建设相关工作。
(二)加快在老旧小区、公园、商务楼宇、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充电桩。由于渝中区土地狭小,我委积极与住建、城管、商务等部门联系,要求将充电桩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之中,因地制宜建设充电桩。同时,协调各部门在自身管辖和联系的公园、公共停车场、商务楼内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宣传,支持充电设施。
(三)联系市区供电公司开发充电桩APP查询软件。为便于充电桩的查找,我委联系市区供电公司,由市区供电公司通过打造“网上国网”、“e充电”等APP平台,规范统一接入充电设施的数据,提高充电桩APP的平台化管理,提升在渝中区内寻找和使用充电桩的便利性。
(四)积极开展充电桩建设宣传。近年来,我委结合“节能宣传周”等相关活动,联合街道、市区供电公司、福特、雷诺等车辆销售企业,积极开展充电桩建设宣传活动,提高购车用户的节能意识。同时对接星星充电等新能源企业,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积极谋划渝中区充电桩建设事宜。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充电桩1900余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我委将积极协调全区可建充电桩地块或场所的主体单位,鼓励其出让、自建、合建、租建等方式建桩建站,使充电桩建设能在有限的地理条件下,合理安排布局,让有限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我委将协调联系多个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介绍,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充电桩建设,使之在今后的建桩过程中起到更好的配合作用。三是聚焦成效评估。我委将对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单位和企业进行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成效评估。
此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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