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经济信息委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DH38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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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经信202264

熊正芳代表:

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议》区经信委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意见,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落实人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稳安全促发展,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区2家燃气经营企业、6CNG加气站运行状态良好,年供气总量达1.7亿立方,确保了26万余户燃气居民用户的用气供应充足,燃气安全基本面不断得到改善,维持了安全生产零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渝中区电气供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组建14部门、11个街道、2家燃气公司的工作专班;按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印发了《渝中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综合治理方案》、《渝中区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渝中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对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分类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方权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

(二)扎实开展排查整治。依托高层建筑用电用气整治、燃气油气整治1+7”方案、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深化燃气供用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两年一次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的要求,督促燃气企业完成13万余户燃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工作;组织街道累计完成2.4万余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完成3334户单位用户加装燃气报警装置;实现170公里中压管道检测,修补管道涂层破损点117处;完成老旧燃气管道修补更换9.7公里;完成年度埋地管道圈围占压隐患整治25处;全区燃气安全责任公示牌挂牌率100%

(三)突出重点工作。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对全区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的燃气立管、庭院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进行梳理,策划包装了解放碑-朝天门片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10个项目,涉及资金达3.2亿元,拟争取中央资金1.9亿元;将特殊困难群体加装燃气安全装置项目纳入民生项目,并于20224月启动了该项目的建设招标流程;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启动老旧燃气管道十四五更新改造计划编制工作;组织长江一路51号凤凰台小区燃气安全隐患整治气改电方案编制、摸底等相关工作。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持续开展用户侧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食堂、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民宿、学校、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的隐患,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联合有关部门和街道开展安全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区经信委对燃气供用主体检查达121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9份,完成行政执法案件11件,处罚金13.2万元。

(五)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安全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楼栋等活动。其中,会同大坪街道在莲花国际小区开展了用电用气现场宣传活动。2021年,累计发放燃气安全知识宣传页4万余份、悬挂安全标语横幅500余条、4000余楼栋张贴安全宣传海报,实现安全宣传全覆盖。积极邀请行业专家,组织辖区内街道、社区、燃气企业等单位共200余人开展整治业务培训。联合应急等部门约谈辖区8家燃气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职履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熊正芳代表,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燃气供用侧安全责任落实缺位、执法监管力量薄弱、专项工作推进缓慢、整治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等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居民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一)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1+7专项整治和1+2深化整治实施相关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高层建筑用气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任务为牵引,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事属地、计量表前表后责任划分,厘清各方安全管理权责深入推进经营场燃气、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再排查;压紧燃气企业入户排查责任,压实燃气用户自查自改主体责任,全面加大排查力度和频率,确保隐患清、底数明、台账实;针对人员密集的重点用气场所,积极探索增加入户安全检查频次的工作机制。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有序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整治

(二)持续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和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新通气用户通气验收,确保燃气安全装置安装;结合好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 年第三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情况,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大力推动新增燃气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等工作;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摸清管道底数,建立老旧管道台账,制定“十四五”期间更新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分批次分年度推进实施埋地管道更新改造;以及有序推进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管网测绘等工作。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和燃气行业相关法规,组织企业开展一线岗位职责、风险、操作及应急处置规程等梳理,按照易记、管用、合规的原则,制定两单两卡,采取知识竞赛、强化考核等方式,促进员工学、记、用;督促企业落实法人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监督各级责任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人员及资金保障等制度,建立企业法人履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落实企业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四)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强化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等管理单位的责任意识;结合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工作,制作燃气安全装置宣传小视频、宣传小册页等资料;联合街道、企业,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利用居民小区楼栋公告栏、公共交通媒体、各类户外广告、电梯及物业广告、融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谋划开展好针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

进一步做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隐患突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加强部门-街道联动、政企联动,限期整改,若拒不整改的,严格行政执法

此复函已经刘建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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