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3-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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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区卫健委:

现将区第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5号《关于开展渝中区老年人医养照护行动的建议》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针对建议第三点中(四)建立长期医养照护保险制度,我局积极落实市级相关政策,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品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推进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

一是制定《渝中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从202211日起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其中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二是与重庆中医骨科医院、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签订评估机构协议,聘请医学专家、业务骨干对经办人员、失能评估员和评估机构开展专业培训、解读政策、梳理流程,提升评估人员综合水平。同时,加强成渝两地合作,通过“异地采集信息”+“本地评估等级”的方式,在全市率先实现长护险“川渝通办”。截至目前,共受理1470名失能人员评估申请,累计1297人享受长护险待遇,现有877人正在享受待遇。

三是做好长护护理机构的考察、受理和确认工作,及时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长护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在政策上积极引导养老机构开设医疗门诊、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扶持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护理服务机构申报长护定点资格13家,已纳入12家。其中,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福满康心护理院,以及七星岗、上清寺和化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为医保、长护定点机构,兼顾医养结合功能。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稳步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继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征缴、机构定点、待遇保障等各项工作,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适时将居民医保参保群众纳入试点,扩大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         

联系人:邓旭阳

联系电话:023-63553395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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