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雨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诚信消费的建议》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我委与相关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联合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体系。推进12345接收与12315办理衔接协同机制建设,建立消费投诉催办机制,健全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等制度。持续推进ODR(消费纠纷在线调解)企业发展、“一会两站”建设,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示范商场、示范经营户。二是建立机制。全力构建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和分类分级监管为基础、以行政执法为保障的硬核监管机制。2023年渝中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5月开始,各部门将对有关备案企业进行抽查,严格要求商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发放。三是进一步加强预付卡消费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及时提醒消费者防范消费陷阱。
关于“增加预付全额资金第三方监管”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我委负责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预付卡备案,备案企业资金由银行或保险形式进行监管,目前我委已为10余家企业办理预付卡备案,备案企业未出现圈钱跑路案件。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限定条件较为严格,目前大量的预付卡消费如健身、教育、娱乐以及美容美发个体经营户等都未纳入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的范围,对于这些预付卡尚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上海市采取地方性法规的方式明确了各种预付卡的管理,我市人大正在组织相关立法调研,推动预付卡立法。
此复函已经江南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