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16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2023-05-2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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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缔居民楼下废品回收站点的建议》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再生资源行业现状

2017年以来,我委多次联合区城管、环保、安监、工商、公安及属地街道,针对全区再生资源行业(门点)存在的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问题,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门点)由202家缩减至131家,行业总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店容店貌更加整洁有序,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和安全意识大大提高,行业企业自律意识得到极大提升,行业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二、煤建新村36号回收网点检查情况

经核实,大坪煤建新村36号附52#33#2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门点)是分别属于重庆昌源铝业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84215199A、重庆王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AC43Y96G,依法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

针对煤建新村36号附52#33#回收网点存在的经营不规范问题,我们联合安全专家及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综合性检查,要求重庆昌源铝业有限公司重庆王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书面整改报告,签订安全责任书、承诺书,2个门点限期4月底前按照城市管理、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行业管理标准进行严格整改,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二是要求石油路街道煤建新村社区、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相关门点做到日收日运日清;对不能立即运走的物品必须做到分类堆放、安全有序,坚决禁止室外堆放、影响市容市貌。三是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2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门点)负责门口涉及通道区域的管理,不得违规占道经营和违规停放车辆;若两门店出现前述违规行为,区城管局及石油路街道将在第一时间,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进行联合执法查处。针对性开展了专题宣传教育和指导帮助。邀请了安全、消防、建筑、环保方面的专家到现场进行指导,让经营者从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践行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加强城管、公安、环保、街道紧密联系,加大对煤建新村36号附52#33#回收网点综合监管,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环境美化到位、居民需求到位。同时,欢迎居民群众监督举报。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规定,发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存在占道经营或安全隐患的,可向街道反映;发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存在噪音扰民的,可拨打110进行投诉。

此复函已经江南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商务委员会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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