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1—3岁婴儿建设“宝宝小屋”的建议》收悉。街道作为主办单位,立即了解相关情况,组织专题讨论会,协调区教委、区卫健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并对建议中提出的“在罗宾森广场商业楼内寻找一处闲置空间来创设宝宝小屋”进行了实地走访。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罗宾森广场商业楼内目前闲置场地面积有55㎡至200㎡不等,可以满足“宝宝小屋”的建设需求。
2.“宝宝小屋”的运营成本包括装修费用、租金、事务性工作管理人员工资及其他日常维护费用。以最小面积55㎡的场地为例,每月租金约为7150元,事务性工作管理人员2名,按重庆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每月工资支出预计4200元。综上,预计“宝宝小屋”每月运营成本约11350元。
3.根据区卫健委《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DH29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渝中卫函〔2024〕47号),目前针对托育政策,主要有《重庆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在认定该机构为普惠性质的前提下(一般托育机构月收费在3560元以下,幼儿园以区教委认定为准),根据班型不同分别给与每人每年700—900元补助。“宝宝小屋”的建设可以以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模式进行,后期完善相关备案手续,按照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营。
4.根据区教委《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DH291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为进一步实施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区教委将全力支持街道并指导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
5.关于师资人员及服务保障,“宝宝小屋”运营涉及婴幼儿专业服务,为了能够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争取群众的满意度,建议除了由区级机关幼儿园协同七星岗片区幼儿园教师组成志愿服务队来支持以外,还需要设置专业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参与活动的居民对“宝宝小屋”进行评价,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切实推进“学龄前儿童善育”民心工程。
此复函已经街道办事处张雄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答复情况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或者通过《重庆人大》网站:http://www.ccpc.cq.cn/,依程序登录议案建议模块,填写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评价。),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63819690
联系人:曾佳
七星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