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委:
现将《关于消除东水门大桥噪声污染的建议第DH161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我局将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遵照市级部门发布的《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渝环〔2024〕24号),落实好本方案。一是逐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联合主办单位压实轨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责任单位治污责任。二是对现有3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辖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三是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环保主题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行了宣贯,提升居民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