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刘家福
提出时间:2016年2月19日
提案原文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60号
充分合理利用好暂未开发的拆迁地块的建议
渝中区由于旧城改造开发建设,拆迁了很多地块,其中不少的地块闲置荒芜,使得这些地块,建筑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甚至成为老鼠蚊蝇的孳生之地,成为一些吸毒者的避风港,存在着严重的治安、消防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些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对于暂时还不能马上开发建设的拆迁地块应该充分、合理地利用起来,变废为宝,以利民生。为此,建议如下:
一、认真摸排暂时不能开发建设的地块,合理安排利用功能,做出计划,争取在2016年内解决完成。
二、根据不同地块的规模、面积、地形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暂时利用的用途功能,比如作为临时露天停车场,临时商业展销摆摊设点的场地,临时绿化苗圃苗木栽种园地等。
三、灵活运用开发方式,可以分别採取交给国资委所属公司临时开发利用,政府部门採购服务、承包、租赁等临时性无偿开发利用等多种方式,将它们利用起来,变废为宝,变脏乱差为整洁、规范、实用、便民。
提案复函
类别:B
渝中棚改指办〔2016〕11 号
渝中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与征收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60号提案的复函
刘家福委员:
您好!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充分合理利用好暂未开发拆迁地块的建议》(第2016-060号)提案已收悉。我们对您积极关心和支持渝中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建议,不仅为我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思路,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予以吸纳采用。下面,就您的建议问题答复如下:
在棚户区征收改造中,对于拆迁片区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即片区拆迁完成后,由区棚改指挥部移交由业主单位或施工方实施管理。对您关于利用好暂未开发的拆迁地块的建议,我们可向业主单位、施工方及相关部门转达,请他们加强暂未开发地块的管理利用,指挥部也将持续跟进此项工作,加强同各方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
一是关于对暂未开发的拆迁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由区市政园林局加大对其的环境卫生监管力度,督促所在街道和责任单位及时清理内部的积存垃圾,确保干净整洁,并将不定期开展对全区拆迁片区、闲置地块的集中整治。
二是由区市政园林局严格按照《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城市道路设施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道路设施占用、挖掘。在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时,按区建交委制定的《重庆市渝中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积极向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围挡的宣传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同时,要求基层维护单位做好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行政许可的核查工作,特别是对临时施工围挡不规范行为的巡查,加大与执法部门的配合,共同做好对临时施工围挡的管理。
三是关于对已拆迁待出让地块及待建建设工地围墙广告管理的问题。《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建筑施工工地围墙不能设置商业广告,也不能出让广告位。目前,区市政园林局对工地围墙,要求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采取覆盖塑料仿真草皮、设置公益宣传栏、展示工程信息和企业形象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规范管理。
四是地块的园林绿化问题。征收地块中,用地性质为绿地的,移交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由其根据实际地形地貌、周边情况、现状绿化等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多渠道打造具有特色风貌的园林景观。如正在进行的桂花坡地段,就是棚户区改造拆迁地块,现在正由专业景观公司进行设计,使之成为具有园林特色的城市观景平台。
五是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对未开发的拆迁地块的管理工作,正确认识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于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长久的用地保障。区国资委将在职责范围内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暂未开发地块的管理利用工作。
此复函已经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袁涛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政协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谢谢!
联 系 人:杨健
联系电话:63310696 13983733191
2016年6月6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督查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