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电梯96333应急平台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6-07-20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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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者:李渝

  提出时间:2016年2月13日

  提案原文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57号

关于建设电梯96333应急平台的建议


  随着城市化的建设,高层建筑的增长越来越快,也越来越高,电梯作为高层建筑必备的运载工具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既是市民出行的第一站,也是安全回家的最后一站”,但是随着数量的增加,体量的增大,运行时间和使用年限的增加,渝中区现有的电梯数量12000台,其中老旧电梯为:4000台,并在逐年递增,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其老旧电梯存量相对较大,那么面临的管理、维护、监管工作也是最有难度的。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1、一旦发生电梯困人,是通过物业,再进行报警,若在此过程中通讯不畅通或者三方通话设备出现故障,被困人员很难与外界联系。

  2、三方通话设备实际作用不明显,甚至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3、电梯在运行时间和使用年限较长以后频繁出现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困人、伤亡等事故多发。

  4、目前的报警救援属于被动模式,救援力量单一,应急指挥缺乏统一部署,救援缺乏统一的呼救、指挥平台。

  综合上述情况,重庆还缺乏一个整体的监管、应急救援平台。

  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为提高电梯等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服务能力,体现“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宗旨,印发《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指南》,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术监督系统、各有关单位,大力推广“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的建设。

  渝中区作为一个电梯总量大,老旧电梯存量大,并且在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加强对电梯的监管,降低、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结合存在的问题和顺应国家政策和方针的指导,建议区领导积极主动的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建立渝中区电梯“96333” 应急救援平台,真正实现以下目的:

  1、实现统一快速的应急救援,统一的报警号段,统一的指挥协调。

  2、发挥社会各职能部门如消防、医疗、质监、公安、物业、维保单位的决定性作用,组织联动救援机制,同时对于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公示,让社会力量来进行监督,有效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倒逼作用,淘汰服务质量较差的物业、维保单位。

  3、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由区质监牵头把与电梯救援有关的部门、单位有机的结合起来,采用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现代科技与现代管理理念结合起来,实现了电梯的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相互联动。




  提案复函

  类别:A

渝中质监议〔2016〕3号

重庆市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57号提案的复函


李渝委员:

  我局收到编号为第2016-057号政协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表后,高度重视,对重庆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建立电梯96333应急平台的提案特别支持。现将具体调查研究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对电梯安全运行动态监测系统的具体做法

  电梯运行动态监测系统应该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手段的应用系统,也是一个使用单位的预警应急管理系统,更期望是一个社会确保电梯安全的公共系统。渝中区电梯动态监控系统由渝中区政府出资建设,渝中区质监局承办,2006由重庆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研发,获得政府科技立项,2007年由重庆永旺科技公司进行市场动作,正式投入使用。

  渝中区已注册客梯6668台,已安装电梯动态监控系统1468电梯,占已注册客梯总数的22%。一、其中1208余台安装了重庆永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监控设备。主机服务器服务涉及二十几个区县,监控4300余台电梯,安装合同约定每台电梯一次性需缴五年监控费用3800元。二、其中260台安装了重庆和航科技公司的监控设备,合同约定每台一年缴2600元左右。为了避免恶性竞争和一年以后监控设备因不缴纳监控费用而停用,我局要求和航科技公司要一次性签定五年,后来根据安装监控合同了解到和航科技公司每台电梯五年一次收取3200元左右监控费用。

  为了防止各企业恶性竞争和提高电梯远程监测平台的使用效果,2014年12月8日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专项整治的通知》渝质监发〔2014〕143号,专项整治完成后,市局将制定出台《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活动,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应用好、管理好监控系统。

  二、我局对电梯安全运行动态监测系统调查了解的情况

  1、信息未整合。重庆各家电梯动态监控企业信息不能及时整合汇总到监管部门,进行分析处理。

  2、运行有困难。现在电梯动态监控系统采取安装时一次性缴纳五年的运行费用,有的只缴纳了一年的运行费用,即将面临合同到期后,使用单位不再缴纳运行费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的情况。

  3、对电梯监控平台无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

  三、我局对电梯安全运行动态监测系统应用的打算

  1、充分利用好并积极参加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在创建的全市的96333电梯综合监管平台,加强渝中区电梯安全监督运行。

  2、整合资源、提高科技含量,将电梯安全运行动态监测平台建成及呼叫、投诉举报,故障排查分析,应急救援处置,电梯品牌信息查询,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平台,并在渝中区开展一信通平台、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创建工作。

  此复函已经徐伦海局长审签。对此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以便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电话:89232326

  联系人:陈宏

  重庆市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8日

  渝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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