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刘镇
提出时间:2016年2月19日
提案原文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58号
关于强力消除户内火灾隐患确保居民小区住宅公共安全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提出要把“四个扎实”落到实处,其中“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级政府组织、社会单位搞好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基础更应高度重视,而民生最关键的是生命。
渝中片区由于受历史和地域因素影响,居民户内火灾隐患突出,主要表现在私拉乱接电(燃气)线、电器(燃气)设备、电线(燃气管道)老化,室内堆集易燃物品和违章物品,而这些隐患多集中在老旧小区和商贸交易中心附近,住户多为外地租赁户、进城务工农民、老年人群,隐患一触即发,轻则伤人毁物,重则造成人员伤亡,群死群伤,并严重危及周围建筑楼层。据初步了解仅今年1月就发生火灾十几起,致4人死亡,而2015年全年发生火灾70多起,近两年燃气热水器中毒死亡5人。大致统计以上各类隐患3-5万件,形势非常严峻.对这些惨痛教训和潜在的事故风险,触目惊心,一次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各级政府和社会单位都应高度重视,以”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行动起来,将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最大限度遏制事故发生。
那为什么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事故背景下,隐患仍然大量存在,难以彻底杜绝和消除呢?究其原因还是一方面我们的公民自身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有的涉事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就是困难群体因收入低不肯配合隐患整治;还有就是基层政府,街道社区及社会单位处理隐患措施力度有待加强,不能只能停留于面上宣传、书面的通知,实际处治效果并不理想。老旧隐患一拖再拖,数量越积越大,火灾等事故就自然不时而发生。对此就如何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小区居民公共安全,提高辖区居民安全幸福指数,我们认为安全不能以居民自身产权为由而妨害多数公众的公共安全,在此方面还应充分发挥政府安全综合监管和强制力作用,为此现建议如下:
一、由政府牵头,责成消防、公安、社会单位及街道社区全面排查,逐一强力消除,防患未然。
二、对隐患事主尤其是孤弱失独老人及困难群体,由政府及社会单位免费整改。
三、对隐患事主是租赁户的严格执法,强制责成房东督促整改,要求其租赁户安全合理利用房屋结构,安全使用附属水、电、气租赁设施,并将房东、租赁户配合度和督改效果纳入个人诚信评价体系。
四、对拒不整改的,建议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以暂停水、电、气、通讯等方式临时措施促成整改。
五、由于该项工作比较烦琐,建议政府对处理单位予以物质奖励。
提案复函
类别:A
渝公消中函〔2016〕10号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
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058号提案的复函
刘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力消除户内火灾隐患确保居民小区住宅公共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部分居民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据调查,目前渝中区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部分民房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经商,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出租房火灾事故频发,导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当前居民建筑尤其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础薄弱,老旧建筑较多。目前辖区内许多居民房是七、八十年代前的建筑,还有相当一部分私自搭建的临时建筑,其耐火等级低,无防火间距,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现象严重,有的缺乏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其建筑本身即具有突出的火灾隐患。
二是人员流动快,安全意识淡薄。居住出租房的租赁合同绝大多数没有涉及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房主认钱不认人,群租现象普遍。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处置应变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事件。
三是职责不够明确,整治力度不够。在以往的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尚未真正形成合力,职责分工不够明晰,措施不够有力,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出租房安全是一项影响民生、关系民安的重要工作,整治和消除出租房安全隐患是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为此支队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构建联动机制。由于出租房安全管理量大、面广,涉及公安、房管、安监、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和各街道。推动区政府进一步明确职责,构建由政府主导,街道和社区负责排摸,公安、房管部门为主要执法主体,安监、规划、建设、消防、经信等部门配合执法的出租房安全联动长效机制。并加强执法监察,对没有有效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大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不需整改与整改合格的出租房,做好消防等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工作。对涉嫌消防违法的,加强处罚力度,造成消防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和责任意识教育,努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加强对房屋租赁双方的警示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消防安全的敏感性与警惕性。
(四)落实民生工程。2015年,支队提请区政府将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民生工程,拟改造1092栋老旧建筑,分三年实施,2015年已改造373栋。2016年的改造工作正在开全力推进。此外,支队提请区政府将孤弱失独老人及困难群体家庭纳入重点帮扶整改对象,免费为其购买火灾保险、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降低火灾风险。
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4月14日
(联系人:陈征宇;联系电话:13708341213)
抄送:区政府督查办,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渝中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 2016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