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我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的几点建议

来源:区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6-08-0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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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者:民建渝中区委(执笔:庞晓虹)

  提出时间:2016年2月22日

  提案原文


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137号

加大我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的几点建议


  随着我区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企业逐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方面发挥了尤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小微企业融资结构、政府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小微企业在融资方面是一个难点。 尤其在追求规模经济和实施赶超战略方面使小微企业的发展处于“强位弱势”的尴尬境地。小微企业所普遍面临的融资困境最为人们所关注,使之成为小微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

  据初步了解,小微企业由于资产和生产经营规模比较小,经营场所和人员流动性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够,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还贷能力易受削弱;在小微企业的资产总值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低(主要以租赁或租购方式购置经营场所、设备等),融资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和偿还贸易债务;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积蓄或家族集资,极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银行信贷和其他的财政支持。在我区,其中有60%的小微企业认为“流动资金不能满足需求”,有60%的则认为“没有中长期贷款”,在停产、转产的小微企业中有30%是因为资金短缺。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融资主要还是依赖传统的融资机构,从银行贷款难度大、成本高,企业发展回报期长,反映出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 因此,为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提出几点建议

  (一)中小企业要重视自身信用建设

  小微企业应以实际行动展现自身的资信,真实地得到权威资信评估体系或机构的认可,打消投资者的资信忧虑,为小微企业融资扫除“瓶颈”。在经营上努力提升水准,规避和善用风险,求得企业的永续发展来吸引投资者,打通或拓展融资渠道。

  (二)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依据资金供求状况自由浮动。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比重。

  (三)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与渠道。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贴现融资、存货融资等融资业务,以适应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允许厂商融资租赁公司低门槛准入,开展贸易信贷(即供货方以无息、分期偿还条件向小企业融资,实质是分期付款)、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贸易信贷等融资业务。

  (四)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一是政府的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支持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二是建立以援助小微企业为战略目标,强化其“造血功能”为宗旨,由政府财政支持为背景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提供财政资金,对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和创新的小额贷款给予支持,如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贷款”发放实行贴息政策;对创业者给予小额贷款和贴息支持。三是积极扶持并试办各种便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地方性民间投资公司、风险资本投资公司,专门向具有较高风险而难于从一般渠道得到投资支持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风险、高收益的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和投资,及时促进科研成果商业化。






  提案复函

办理类别:A

渝中金融函〔2016〕2号

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关于区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16-137号提案的复函


民建渝中区委:

  您在区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加大我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力度,帮助解决融资的几点建议》,已转我办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发展工作的关心重视和积极建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一直困扰着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尤为突出。央行使用再贷款、PSL和定向降准等结构性工具,着力引导社会各类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实体经济薄弱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融资贵”不仅加重企业负担、蚕食了实体经济薄弱的利润空间,而且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了金融风险隐患。部分原因是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需要之外,另一部分原因是小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抵押物缺乏、信息不对称等。

  近年来,为切实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我区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兑现各种补助。按照《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微型企业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我区对符合条件的4301户微企给予财政补贴累计达10025.9万元,帮助510户微企办理创业扶持贷款648笔5436万元、524户微型企业返税872万元、1593户微企享受后续补助897.65万元。

  二、严格落实各种政策。一是税收扶持政策。对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微型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二是融资扶持政策。重庆市户籍的“四类人群”创办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可申请15万元以内两年期的创业扶持贷款,享受同期基准利率,并在2年内给予商业贷款贴息。

  三、加大服务力度。一是增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社区网点,简化服务程序,目前累计设立15家社区银行,重点向居民和小微企业提供投资理财、支付结算、代收代付及融资服务等。二是各大银行内部专设小微企业金融部为小微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贷款、咨询等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力度。三是推进辖区内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新三板”,拓宽融资渠道。我区已推荐进入重庆市拟上市企业储备库企业,累计达到40家。推进重庆银行等3家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6亿美元,重庆路桥等3家企业再融资29亿元,大方生态等4家企业挂牌“新三板”。四是稳步推进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等产品。五是引进联保通、惠融通、贷贷兴隆等网络信贷平台,累计为中小企业融资25.2亿元。

  四、落实文件精神。督促银行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一是鼓励商业银行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并与政府激励政策挂钩。二是建立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帮助部分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但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渡过续贷难关。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风险控制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减免保证金、适当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支持措施。四是根据小微企业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优化产品设计,改进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持续健全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管理机制,积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技术水平,推动小微企业良性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的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区金融业的发展。复函已经范娟主任签审。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政协提案委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63802423  60942767(Fax)

  联系人:  刘卫

  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办

  2016年5月18日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督查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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