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6-30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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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

区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复函

杨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之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渝中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大发展,基于老年人对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老年代步车(主要是低速电动车)在部分地区出现大规模生产使用情况,这些车辆没有牌照、没有保险、驾驶人没有驾驶证,穿梭于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其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拥堵,由其引发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宣传和路面查纠等环节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管理,遏制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成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必然选择。

一、关于出台老年代步车管理办法的问题

老年代步车多数为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大多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违规产品,不能登记上牌。20181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加强对区域内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许可资质和相关产品标准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相应产品,严禁违法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20201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巩固生产企业清理整顿成果,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产能,强化生产销售监督执法,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于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202041日至2023331日)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涉及低速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各区县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划定低速电动车禁、限行区域。同时鼓励低速电动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严厉打击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行为。国家关于低速电动车管理措施出台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要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驾乘不符合安全标准机动车的危害,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为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作为区县基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我们将收集到的老年人代步车存在的问题逐级反映至分局、总队、市局,由政府在合适时机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规范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关于驾驶老年代步车人员参加交通法规培训,持证驾驶问题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和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20201120日,公安部取消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年龄上限,对70周岁以上人员通过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考取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低速电动车大多属于机动车,在现行制度下,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对符合国家标准的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且有正规发票并在工信部备案登记的可以在车管所登记上牌,但大多数低速三轮、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也未在工信部备案登记,故不能登记上牌。对于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范(试行)》等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并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关于贯彻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9415日起对我市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1015日至20221014日。截至目前,我区共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3323辆。按照市交巡警总队《关于重启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通知》精神,该项登记工作延续至20221014日截止。

三、关于老年代步车办理保险的问题

20201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鼓励低速电动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交巡警支队也在积极对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渝中公司等大型保险公司对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进行承保,但这也是车辆所有人自愿投保行为。现投保的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少。今后将加大宣传和引导,让更多车主自愿积极投保。

四、关于强化宣传的问题

宣传引导始终贯穿公安分局每年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通过“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报刊等融媒体,持续开展释法宣传、违法曝光、典型案例等主题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的浓厚氛围。通过走进外卖、快递等企业,对重点单位开展“点对点”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外卖、快递站点负责人强化内部管理,同时强化社会面宣传,规范车辆行停秩序,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守法意识。2020年,交巡警支队共处罚其他车辆(非正规机动车)违法1222件,2021年截至518日,共查处268件。对于道路上行驶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由于大多数老年代步车不能上牌且驾驶人员特殊,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还采取个别单独宣传引导形式告知其安全出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其安全出行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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