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医保〔2022〕8号
黄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借力长护保险试点之机推动渝中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渝中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社区进家庭”链式服务模式,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全面构建“10分钟养老服务圈”,着力建设“区、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8个,实现“一街一中心、一社一站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您在提案中提出了长护护理机构定点、引入区外市外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解决普通医疗保健问题、医保商保结算创新等工作建议,对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针对建议,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6号)相关规定,区医保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长护护理机构的申请受理、协议管理和服务考核等工作。长护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区医保局联合区民政局召开了辖区内25家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专题宣讲会,对机构申请成为长护护理机构条件进行了政策宣讲。截至目前,受理了3家长护护理机构定点申请。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以及失能评定工作,截至目前,接待了1000余名群众对长护政策的咨询,完成了49名失能人员上门评估和集中评审工作,确保符合标准的失能人员及时享受待遇保障。
二、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在护工人员培训方面,一是整合区人力社保局、职教中心资源,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家庭照护培训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二是将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年培训近2000人次、投入经费240余万元。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护理职业培训,扩大招生规模,全区现有8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有养老护理专业,年招收学员1000余人。同时,坚持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力量、居民群众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近年来,我区新增养老服务企业、培育发展养老类社会组织近40家,2家物业单位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服务工作,形成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医养协作”与“居家医养”齐头并进。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护理站为基本平台,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本抓手,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联体为基本支撑的健康服务模式。成立区级社区护理质控中心,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护理站建设,推动老年护理服务走进社区家庭,提高服务可及性。截至目前,3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设施,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养老设施,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率达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辖区老人6.3万人。
四、积极出台扶持和鼓励政策。一是积极对接落实全国、全市扶持和鼓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文件精神,针对性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发展,引导多方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二是编制《渝中区民政暨养老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中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渝中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方向。三是牵头制定《渝中区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方案》《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办法》《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助办法》《渝中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五、探索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及时接入医保专线,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医养点联网结算。同时,按照市医保局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商业保险“渝快保”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探索医保和商保的“一站式”结算,为参保人提供便捷结算服务。
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努力的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惠民便民永远在路上。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您的工作建议,切实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感谢您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进行监督,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扛起责任,狠抓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健康养老服务问题,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区医保局彭国川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单寄给区政协提案信息办公室和我单位(或者通过登陆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平台网站:http://zx.cqyz.gov.cn/,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