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12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区卫生健康委:
现将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12号《关于加强牙周病防治的建议》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针对提案建议中“二是我们强调定期检查,早期治疗。将定期口腔检查,牙周洁治纳入医保支付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定期口腔检查、牙周炎治疗,以及牙周洁治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均可以由医保基金支付。
目前,定期口腔检查、牙周炎治疗中的口腔内镜检查、口腔X线一次成像(RVG)、齿科CT扫描、龈下刮治、牙周固定、洁治等医疗项目均纳入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其中,口腔内镜检查(5元/每牙)医保属性为甲类,口腔X线一次成像(9元/每牙)、齿科CT平扫(184元/次)、龈下刮治(30元/每牙)、牙周固定(13元/每牙)医保属性为乙类,洁治(3元/每牙)医保属性为自费。
医保属性为甲、乙类的医疗服务项目,在住院、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就医时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剩余未报销部分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居民医保门诊定额报销资金支付;医保属性为自费的洁治,可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居民医保门诊定额报销资金支付。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和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均为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邓旭阳
联系电话:023-63553395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