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3-05-24 16:00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邓媛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监管情况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渝中区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我区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1.整合集中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职能和责任,建立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商务委、区医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等多部门参加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负责统筹综合监管的协调、指导医疗卫生服务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2.制定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职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规范服务、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主体责任,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

3.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调,构建协同监管、联动响应、联合惩戒的高效联合监管机制。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重大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整治影响群众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多措并举,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1.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推进放管服改革,7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办”“一窗办,所有事项实现全渝通办,14项拓展实现川渝通办,2022年新增准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316家,完成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政务服务事项4154件。坚持寓监管于服务,提前介入、现场指导,推进多家医院顺利迁址营业和提档升级。

2.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抓实大型医院巡查,制定《渝中区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1-2022年度)》《2022年度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和监督执法力量对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开展实地巡查,围绕党建、行风建设、运行管理等3个方面巡查重点查找不足、对标整改,10户医疗机构立案调查,警告9户,罚款1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637.94元,其中涉及民营医院7户次,进一步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国恩中医院、中德生殖医院、大安中医院管理团队,推动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提升管理水平。抓好质控工作,新增眼科等4个专业质控中心,对口腔等2个质控中心挂靠单位进行了调整。各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建立了以督查、评估、落实整改、再督查的闭环管理模式,促进全区各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持续抓好行风建设,组织2023年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专项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医疗机构实行综合检查, 开展了800户次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立案73, 医务人员立案6,非法行医立案3;累计通报清理违法广告6条,行政处罚9起,罚款金额13万元;依法对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非法开展医疗技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价格欺诈、雇佣医托医媒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2年共监督执法检查医疗机构609户次,立案查处65起。

4.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2022年查完成国家任务监督抽查206户,查处案件24件。加强信用信息监管,实时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有关信息至信用中国及区政府官网,及时全网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2690条,上传2022年度医务人员信用信息全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重点监管制度,对同一自然年度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半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或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达到6分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列入年度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加强监督巡查等措施,每月至少现场监督检查1次,重点监管期间出现违法行为,依法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按上限予以行政处罚。通过多种监督执法形式,多管齐下,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

渝中区将继续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巩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成果,进一步优化医疗市场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此复函已经潘传波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