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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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区委:

您在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五)届政协第()次会议的第199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建议已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回复如下。

一、健全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机制

在全区党建+物业基础上,对没有专业物业管理的老旧居住区,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健全组织机构,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物业服务中心理事长,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副理事长,业委会成员和居民党员任监事会成员,形成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中心三方联动服务模式。20214月全区召开城市管理大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联合印发《<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升社区环境卫生品质的措施>的通知》,文件就提升物业管理品质提出一系列措施,优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级评价机制,建立以环境卫生和收费率为考核依据的考核机制。20215月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制定了《渝中区老旧住宅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参考》,供我区物业服务机构在老旧住宅物业管理上参考,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实行菜单式差异化服务,促进老旧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化。

二、持续提供物业经费和政策支持

在经费上,对纳入老旧住宅物业管理范围的项目,通过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给予住宅建筑面积0.1/·月保底扶持,评价达到良好、优秀等级的,再另行分别给予0.1/·月、0.2/·月奖励。政府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各项政策经费下沉到管理单位,以补充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同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现居住安全、设施改善、环境美化、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政策上,20205月我委联合区民政局制定了《2020年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6月制定了《渝中区物业小区推行社区党建+物业协调运行工作机制》,推行由社区党组织召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社区民警、城管力量等多方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组织负责党建+物业协调运行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并督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妥善处理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

三、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以人为本

结合居民诉求,补充老旧小区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提升市民幸福感。一是通过修停车库等方式充分挖掘消极空间潜力,增加停车位,如沧白路社区配套立体停车库、棉花街和交通街等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中增加停车位,新增配套停车位2000余个,切实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如中山二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二期打造山地城市老旧小区无障碍改造示范项目通过加装5部无障碍电梯,改造4处约120米无障碍坡道,增设1处约10米架空廊桥,增设1部无障碍提升装置等措施在小区内形成一条约240米的社区无障碍步行环道同时改造中系统更换场地内的扶手为无障碍防滑扶手,地面防滑处理并增加盲道,增加无障碍标识体系,改造夜间归家线路照明等一系列措施从交通、安全、友好等方面落实无障碍改造。三是消除建筑本体安全隐患对外墙脱落等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治理重点实施凸出型防护网的拆改。同时对小区防盗门、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等进行修缮、更换或增设,确保门禁系统完好。如双钢路小区,更换安全出口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完善门禁系统和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等,推动智慧小区建设,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安全。

此复函已经我委张明功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左培丁

联系电话:18883258658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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