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28(主)号提案意见的复函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3-05-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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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代晓伟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渝中无物业小区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

老旧住宅长期无人管理,为推动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2019年我区出台了《渝中区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老旧住宅物业管理范围,并通过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居民自治、专业物业管理三种模式全覆盖全部老旧住宅区目前,纳入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684.02万平方米,涉及11个街道76个社区,实现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

二、强化党建统领,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一)全面推广中山二路党建+物业模式

20197月,我区出台了《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以党建引领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工作意见》,全面推广中山二路党建+物业模式,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全覆盖老旧住宅区。目前,共成立69个社区物业服务中心。

(二)推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20205月,我委联合区民政局制定了《2020年推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工作方案》,6月制定了《渝中区物业小区推行社区党建+物业协调运行工作机制》,推行由社区党组织召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社区民警、城管力量等多方组成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组织负责党建+物业协调运行工作机制的组织实施,并督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妥善处理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事宜。

楼栋采用什么方式管,管到什么程度、收多少费用等问题坚持民事、民议、民定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并将其在楼宇所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通过对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走访调研,20215月,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制定了《渝中区老旧住宅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参考》,供我区物业服务机构在老旧住宅物业管理上参考,鼓励实行菜单式差异化服务,让居民各尽所需选择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促进老旧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化。

(三)健全完善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机制

在全区党建+物业基础上,对没有专业物业管理的老旧居住,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健全组织机构,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物业服务中心理事长,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副理事长,业委会成员和居民党员任监事会成员,形成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中心三方联动服务模式

(四)经费保障,整合资源

全区党建统领物业管理,在经费上,对纳入老旧住宅物业管理范围的项目,通过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等级评价给予住宅建筑面积每月0.1/㎡保底扶持评价达到良好、优秀等级的,再另行分别给予每月0.1/0.2/奖励。政府保底扶持+评价奖励资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将各项政策经费下沉到物业管理单位,以补充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经费的不足。

三、发挥物业行业协会党委作用,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帮扶社区物业服务中心

20199月,我区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房产和物管行业协会委员会,经物协党委一致同意,由11个物业服务企业到1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的老旧住宅区开展帮扶工作,对社区物业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物业服务技能。依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背后的管理资源,增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在做好保洁、保绿、保安工作基础上,利用物业服务企业工程管理的专业性着力开展好老旧住宅安全隐患排查。同时,鼓励各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用政府扶持资金投入到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中,切实让老旧小区的居民住得舒心、住得安心。

四、共商共建共享,共创美好家园

2022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公布全国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典型案例,重庆市共3个物业小区纳入典型案例,我区双钢路小区和白象街小区入选。双钢路老旧小区通过党建+物业模式,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消隐患、提环境、补功能、留记忆、强管理,引入重庆市祥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游园、收费公示、社区食堂、加装电梯、垃圾分类、居家养老等软硬件双升级,昔日的老旧小区已蝶变为安逸的美好家园。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经第二次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2051日起施行,《民法典》自202111日起实施,我委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相关内容大力宣贯,培育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业主树立谁受益、谁出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让广大业主熟悉物业管理,理解物业管理,接受和支持物业管理。同时,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现居住安全、设施改善、环境美化、管理规范,使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和意愿显著提高。

非常感谢对我区老旧住宅物业管理的关注,希望继续给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我委张明功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单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和我单位,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23-63848131    15922599040

联系人:尹竹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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