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6-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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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经济委

贵委在区政协十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充电难情况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委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经与区住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区经信委印发《渝中区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成立渝中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经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规资局、区国资委、区交通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经信委、区文旅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市区供电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推进全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工作方案中明确把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将相关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单位。2023年全区新增充电桩1694个,累计建成充电桩4633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852个,居民充电桩1780个。

一、关于充分评估,做好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建议渝中区老旧小区多,部分老旧小区配电设施老旧,配电容量也不够,配电设备不能承担建设充电桩带来的用电负荷增长。区经信委积极对接市区供电公司,推进老旧小区电力扩容工作。一是积极进行电力设施一户一表改造,2023年居民供电设施一户一表改造纳入市民生工程,渝中区争取市级资金1700万元,对鹅岭公园、长江支路105个老旧小区电力设施进行改造,消除用电隐患。二是协调区供电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对现有配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供电企业正在逐年投入资金对现有配电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充电桩容量。但受制于部分老旧小区地理位置因素,没有足够空间新建变压器,难以在不占用现有居民用电设施和用电容量的前提下,新增用电容量。

二、关于因地制宜,改善老旧小区车位设置合理规划,优化公共充电桩选址建议区住建委牵头,积极推进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老旧小区改造遵循消隐患、提环境、补功能、留记忆、强管理十五字方针,区住建委在老旧小区改造补功能方面,聚焦居民需求,充分挖潜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化停车位供给,在满足条件的老旧小区中,因地制宜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改造方案,在缓解停车难问题的同时,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2023年,共推进4个老旧小区项目优化停车位供给,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下一步区住建委将继续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结合居民出行、停车等需求,最大限度利用闲置用地、桥下空间等,因地制宜规划停车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三、关于协同管理,规范充电秩序建议区住建委和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坚持党建引领,以优质管理服务巩固改造成果,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68个,实现全区所有老旧住宅小区党建+物业管理模式全覆盖,促进社区服务功能和服务能力双提升。如双钢路小区,以社区党委为核心,整合居委会、党支部、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小区共管共治共享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公共收益、停车等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整合居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面力量,做好管辖范围内电动车充电桩的安全巡查,约束居民不充电占位停车、私拉电线充电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此复已经区经信委刘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登录区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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