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制定渝中区碳中和实施方案的建议》(第33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重庆市已制定《重庆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尚未制定碳中和实施方案,渝中区已对标对表制定《渝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我区将提前谋划,待重庆市制定碳中和实施方案后,对标对表制定渝中区碳中和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全社会深度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作用彰显,公共机构、交通运输、楼宇建筑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建成“山清水秀,美丽渝中”的现代化都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渝中半岛美如画卷的美好愿景。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一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组织落实渝中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实行“五年计划+年度要点”“面上任务+领域重点”的推进机制,加强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强化各部门、各领域碳排放状况核查,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全民绿色低碳科普教育,加大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宣传力度,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在社区、学校、公共机构等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四是深化合作交流。全面落实“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任务,联动巫溪县做好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领域的协同工作,助力两地协同发展。全力投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成都锦江、青羊等地推进多领域合作,提升渝中战略价值。全面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提升各类开放平台能级,加强与国内先进地区及周边区县的交流学习,借鉴绿色低碳示范做法的先进经验。
五是严格监督考核。实行党政同责,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压实各方责任。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渝中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强对重点能耗主体的监督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碳排放指标的碳排放主体单位进行约谈。
此复函已经呙劲枫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