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区委会 :
贵委在政协重庆市渝中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94号)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委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协办单位区发改委等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自2018年起,初期以实体平台建设、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为重点,搭建起较为完备的体系。2019年我局获得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进入新时代新阶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着力在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下功夫,致力于打造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以重庆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核心引领,形成具有辨识度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2024年,渝中公证处、重庆法医验伤所获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名司法鉴定人获司法部表彰“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一)资源整合智能精准,全时空全业务法律服务体系扎实
目前全区共有律所146家,执业律师2500余人,公证机构2家,司法鉴定机构9家,各调委会109个,新加坡国际仲裁院重庆工作委员会、重庆仲裁委金融仲裁院等仲裁机构落地渝中,法律服务机构量质并举集聚发展。已建成了1个区级中心、11个街道级工作站、80社区(工作站)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完善平台运行制度、服务规范20余项,中心全面整合法律服务14项职责、20余项功能,形成“1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重庆村居法务”、“中国法律服务网”、“重庆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实现“24小时服务不打烊”和“指尖上的法律服务”便捷高效。线上平台“重庆村居法务”小程序注册用户达13.29万,已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服务1.91万次,值班服务时长2.31万个小时。
(二)法务区建设带机遇,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具活力
2023年4月启动法务区建设以来,已制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招引育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重庆智慧法律服务研究基地、成渝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庆)等机构揭牌成立,与重大、西政等高校和各行业协会等达成战略合作协议22个。推动法务区大楼建设,打造“法务区形象展示中心”和“西部法律服务品牌创新中心”。紧扣实体经济,锚定金融产业,“商务+法务”叠加发展。积极推进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和成渝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探索立、审、调、执、仲裁、公证一体化金融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西部金融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中豪所《创新“1+2+N”涉外法律服务模式 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获评2023年自贸试验区暨服务业扩大开放创新案例,引导指导上海段和段(重庆)律师事务所建立“乌兹别克斯坦采矿权增资的‘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新模式”在全市示范推广。
(三)塑具渝中辨识度品牌,服务社会发展有实效
行专调解领先全市,打造了12个街道品牌调解室和6个行业品牌调解室和4个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建成全市首个“诉调对接•速裁中心”。 3个调解组织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在全市率先开展聘用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宣传优秀社区法律顾问并拍摄专题宣传推广短视频,相关服务案例和工作经验材料被司法部、人民日报等报道。司法所基础作用发挥更突出,大溪沟司法所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小巷茶评会”,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打造全市首个基层社会治理示范街区,两路口司法所以“状元步道”为主线串联起“言和调解工作室”“法治楼栋”等多个“点位”,引导参与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们将根据建议,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引入专业力量,深化联动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质效为重点,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整合力量,强化统筹协调机制。近期已对接区发改委,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区“十五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初步形成规划思路,确保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区民政、区财政、区发改委等各部门、各街道协作,以法务区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设和实务中的重大问题,保障财政投入,深度整合“线上”和“线下”服务方式、三级平台,丰富服务内容,落实一站式和联动工作格局。高质量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智慧普法,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实体平台。
二是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强化专职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如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培训,吸引更多优秀具专业特长的律师加入队伍。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化与高校等机构合作,鼓励大学生、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志愿服务,建立激励表彰机制。推荐渝中区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特别是服务西部计划、“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在远郊区县担任公益村居法律顾问、“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项目,鼓励支持区内律所到律师资源不足的远郊区县设立分支机构。
三是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建设。落实公共法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规定,提升服务质量。统筹“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推动服务方式创新,实现“面对面”向“指尖”转变。开展特殊群体个性化法律服务,畅通渠道和优化流程。评选优秀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优秀律师、法律明白人、十佳案例等先进典型和事迹,深化交流和宣传,扩大影响力,建设具有渝中辨识度的服务品牌。
此答复已经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登录渝快政数字政协提案系统填写办理回执,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