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我区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快建设内陆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和西部金融中心承载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进一步为全区产业及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做好金融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让特殊群体获取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区贷款增速。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提高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金融服务投诉率明显降低。
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持续完善小微金融服务机制,普惠金融教育和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银行信贷有效供给
1.增强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驻区银行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确保信贷总量及增长与渝中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为渝中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宽松的资金环境。支持各银行机构加大与总行、分行的汇报对接,争取政策倾斜,扩大新增信贷规模。支持驻区银行机构加强与招商引资企业的对接联系,开展深度合作,切实增加企业信贷投放。鼓励银行探索开展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积极利用资产转让、境外代付、内保外贷、并购贷款等新型融资品种,扩大增量、盘活存量。
2.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建设。全力支持渝中区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围绕我区六大重点产业、十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战略,加大对文商旅、大数据智能化信息领域、健康医疗服务等企业融资倾斜。加大对区内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工程、重点文旅项目、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老旧楼宇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全力支持重点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全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满足军民融合项目融资需求。
3.实施分类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对符合我区发展方向的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以及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通过银企协商,就合理信贷额度达成一致,继续给予合理信贷支持,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鼓励银行合理设置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还本、年审制贷款等还款方式,化解企业短贷长用、期限错配风险。
4.发展普惠金融。支持驻区银行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经营机制,鼓励建行、平安、光大、工行、哈尔滨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云税贷”“发票贷” “结算贷”“经营快贷”等无抵押金融产品。强化银政合作,深入开展“助企贷”、转贷应急周转、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渝中区创业投资种子基金,切实为小微企业解难纾困。引导驻区金融机构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
5.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农发行开发长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修复项目绿色金融产品,支持平安银行、恒丰银行等商业银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低碳环保、再生能源、防污治理企业的绿色信贷支持。鼓励支持驻区保险公司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农业保险、健康保险、绿色担保等绿色金融项目。支持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圆基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绿色+”业务。组织金融机构与从事绿色环保项目的企业进行对接,共同推动绿色投资项目落地。
6.提升金融科技运行效能。引导国内外持牌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子公司、互联网企业金融科技子公司,围绕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科技服务产品,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评价模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1.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支持企业去除无效供给,逐步退出产能过剩产品生产。通过降价促销等有效方式结合消费信贷加快去除库存。通过保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加快生产厂商、贸易商、经销商等的经营资金回笼,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固定资产,清理盈利能力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程度较低的土地、设备、厂房、股权投资等资产,降低企业资金无效占用,优化负债结构,化解信贷风险。
2.推动企业优化重组。积极推进优势企业、重点企业开展“强强联合”或“以强并弱”的兼并重组,增强有效供给,以并购贷款、银团贷款和发行并购债券、股票、基金等方式筹集资金,以市场化并购推进资源整合、要素流动,延伸产业链、拓展业务链。
3.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培育核心技术、核心能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在增强供应链一体化运作能力的基础上,采取封闭式、全流程管理的模式生产、销售适销对路产品,确保新增信贷资金封闭用于转型升级和加大技改投资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增加有效供给。
4.增强企业应对外部风险能力。支持企业运用进出口保理、福费廷业务、进出口押汇、协议付款、协议融资等融资组合产品,降低跨境贸易中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国际产能合作和外贸企业收购境外品牌以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营销体系和投资布局生产能力等企业的资金支持。
(三)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
1.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按照《渝中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2)》的要求,依据“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挂牌一批”的工作路径,完善区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库。认真执行《渝中区企业上市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规程》,对企业上市挂牌涉及的立项、工商、产权确认等问题,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对企业的特殊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全面落实《渝中区挂牌上市企业扶持办法》,加大企业上市培育扶持力度,筛选培育优质企业,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培训,梯次建立区级培育库、储备库,择优推荐进入市级重点培育库,支持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2.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支持企业以上市募资、资产重组、定向增发、引入基金投资等方式补充和稳定资本来源,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用好用活中新(重庆)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关于企业赴境外上市的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到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债,获取低成本资金。发挥区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建立大数据、文商旅、生物医疗等产业专项基金,投向区内重点产业。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向区内企业。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我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发起设立以保险资金为优先级资金的投资基金。发挥债券市场融资渠道作用,推动企业以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以及中期票据等形式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融资。支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民间资金和外资,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四)助推保险服务实体经济
1.完善保险保障服务体系。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支持区内保险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各类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品种,积极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特色险种。鼓励商业保险积极融入企业发展过程,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发挥保险保障和资金融通功能。继续开展政府救助保险,有效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的抗风险保障作用。
三、配套保障
(一)用好财政杠杆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奖励等支持力度。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与互动融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提升市场机制下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应用水平。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企业信用评价应用机制,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引导加强企业、企业法人、高管及其员工诚信建设,推动合法诚信经营。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区法院金融审判庭作用,健全立案、审判、执行机制,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难题,为化解金融风险、盘活信贷存量、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明确企业流动性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流程和措施。依法打击金融犯罪活动,大力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骗保骗赔、金融欺诈行为,加强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开展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的非法中介。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持续开展六大领域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四)建立常态对接机制。每季度组织一次银政企对接会,推动银行与企业深入沟通信贷政策、信贷产品、授信条件、企业风险控制、信用增进和还款计划等具体情况,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配套支持政策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融资能力,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五)完善统计体系。建立健全驻区金融机构对实体企业支持情况的统计体系,尤其是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对贷款同比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余额的户数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银行及时了解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