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渝中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江平同志辞去渝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朱江平同志的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