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市监发〔2022〕120号
相关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2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管相关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区局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全面规范市场主体亮照经营行为,预防和遏制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整治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一)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擅自从事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重点对象,严查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集中查处无需许可或审批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突出重点区域,主要是学校周边、集贸市场、繁华商区、车站、旅游点、社区周围等区域。对检查发现的非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经营或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移交由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的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四、整治措施
(一)依法分类处置,优化准入服务。各单位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区分行业、危害程度等不同情况,坚持“四个一批”原则,进行分类处理。即疏导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符合条件的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规范一批,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整改一批,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要深入推进相关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双告知”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推进便利化、高效化的登记注册服务,促进无证无照经营向持有效证照诚信合法经营转变,从源头上减少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健全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市监所要迅速开展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户数,建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台账。对记录在册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监管责任人、明确分类处置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施“销号管理”,发现一户,整改一户,确保在整改时限内销号清零。
(三)强化部门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联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无证无照经营全面摸排,破解无证无照经营发现难等问题;落实信息抄告和线索移交制度,对应属其他部门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将无证无照信息抄告其他部门查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或当地街道办联合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工作既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细化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确保辖区范围内无一起因无证无照经营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组织业务学习,加大舆论宣传。各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深刻领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对涉及登记前置审批的事项,未取得审批文件和证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查处;依照《重庆市登记注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和《重庆市渝中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须办理后置许可未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抄告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并配合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工作。要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无证无照经营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各单位对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处理、限时办结,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出现吃拿卡要、以罚代管、罚过放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检查督导,做好信息报送。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和检查督导频率,有针对性地指导督导各市监所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工作,主动了解跟进整治情况,着力解决查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监所在专项行动中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重要案件和需要以区局名义抄告相关部门的,请及时报送对应业务科室。另,请各市监所于12月20日18前将《2022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企业科王鹏内网邮箱:yzq-wangpeng@oa.gov。
联系人:王鹏、蒋譞熠
联系电话:023-63515927、023-63515991
附件:1.2022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2.渝中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