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渝中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我区发展工作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荣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抓好事项进驻,提升“一站式”功能。推进全区34个部门、999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中心,“一门进”进驻率由76%提升至92%,行政服务中心10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分类“一窗综办”,97%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和100%许可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规范市场运行,推行“全流程”管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抽查任务17次,共计抽查市场主体3500余户,抽查对象的检查率和检查对象的公示率均到达100%;清理非法出版物、空壳市场主体和培训机构等,累计规范市场主体2万余户;全区认领591项“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100%。三是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并公布全区200项“零材料”清单及《渝中区政务服务零跑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对应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项,取消2项,保留20项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并发布行政权力事项3719项、公共服务事项302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2.打造便企利民“新高地”,精准服务更到位。一是减负担降成本,为企业发展护航。兑现“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返还费用1.25亿元;推行工程验收前置、主要节点上门指导,金融机构建设工程验收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推出免费邮寄以及免费刻制印章、税盘(U-KEY)等服务,全年减免企业开办成本近175万元。二是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一次办”比例。全区35个部门和11个街道共5240项政务服务事项上线“渝快办”,分两批推出涉13个部门、59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减少77%、申报材料减少70%、跑动次数减少83%、政务服务满意度达99.9%。三是致力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办事需求。在10个邮政网点和9个党群服务中心开设“代办点”“帮办室”,配备30余名“帮办员”对市场监管、税务等70余项高频事项开展帮办代跑。四是开设涉外服务专区,扮靓国际化“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增设涉外服务专区,建立涉外服务队伍,编制对外服务标准、梳理制作双语办事指南14项;设立重庆首家涉侨纠纷法律服务中心,不断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平。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入选“自贸渝中板块创新案例”。
3.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渝中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具体举措》,围绕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清理清单以外涉企审批事项10项,废止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
4.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创新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细化6大板块33项信用监管措施。启动“信用商圈”创建活动,聘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区内各大商圈市场主体开展综合信用评价,形成“信用二维码”。截至2020年底,“信用渝中”平台已归集到信用信息192875条,入库135031条,入库率70%。
5.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实施河长制,加大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零容忍查处违反“长江十年禁渔”案件160件,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案件实现零的突破。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2020年,PM2.5平均浓度下降17.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5天。
6.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锦江区、青羊区签订战略协议,增设“跨省通办”综窗,开展“企业通办窗口”互设等13个方面深度合作,23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区域通办,95项政务服务事项(第一批)实现“川渝通办”。渝中区司法局与锦江区司法局签署深化司法行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协助、行政审批等领域明确13项合作内容,进一步简化成渝两地执业律师跨区域转所、执业及川渝律所派驻流程等行政审批程序,着力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
(二)健全立法制规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出台《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将区政府、区政府办等48个行政单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形成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2020年,我区共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33件,内容涵盖了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如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渝中区关于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于发展扶持办法》《渝中区“助企贷”业务管理办法》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渝中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方案》等;推动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方面的《渝中区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为我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2.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合法性审核程序,完善内部审核、优化征求意见的形式,注重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建立健全专家协助审核机制,区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2020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范性文件8件,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报送备案17件,规范性文件审查率、报备率、合格率均为100%。
3.多领域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10余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7件,清理后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
4.创新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从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库中抽选6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专家团队开展评估,评估意见将作为确定该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关系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要规划、重大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项目,全部纳入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范围。认真落实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重大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
2.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领域,实现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覆盖。畅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途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公开信箱”等栏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73件,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350余条。
3.完善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三级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全区重大决策、项目、合同等事项,形成承办单位重点审、法律顾问依法审和司法局全面审的三级审查机制,构建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三重保障。2020年,共审查重大招商引资合同135件,合同涉及标的额逾10亿元,提出法律意见620余条。
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拓展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途径和方式,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救济”的原则,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处理,听取意见建议,防范法律风险。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同审查120余件,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28件,列席政府常务会3次,开展法律咨询等服务60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权责事项清理、征收领域法律文书审查等专项法律服务事项5000余项。
5.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科学论证。2020年,对东水门大桥、千厮门大桥和朝天门核心区品质提升等30件重大事项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完成稳评备案24件。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全面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统筹协调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配套协同推进,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城市管理、卫生健康、人力社保、住房和城市建设、应急管理等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多层次、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三轮车限行、活禽活兔禁止交易和宰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创新开展旅游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全域旅游综合执法“1+3+N”管理体制,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被《法治日报》《重庆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渝中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进一步理顺街道执法运行体制。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街道机关统一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建了事业单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出台《渝中区授权和委托街道执法事项清单》,在明确法律法规授权街道9项执法事项基础上,将13项部门执法事项委托给街道,确保执法事项下沉。区委编办为全区11个街道共核定事业编制55名,实现人员编制与执法事项同步下沉。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驻各街道执法大队交由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城管执法支队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区属、街管、街用”确保执法力量下沉。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区34个执法单位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抽取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执法领域进行现场法治督察。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配置执法记录仪4937台,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做到100%配备有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保障执法过程全记录、全留痕。全区10个执法单位设置内设法制审核机构,27个执法单位设立法制审核专岗,全区法制审核人员占执法人员的6.6%,做到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4.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公开制度,清理、审核、确认全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34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行政执法人员721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予以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新办理、更换行政执法资格证500余个。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评查执法案卷120余个。
5.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范围内禁止活禽活兔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在全市率先开展禁止活禽活兔交易和宰杀,依法拆除或搬离活禽经营户104家,拆除或搬离率达100%;为39家活禽经营户发放转向经营补贴,有效引导活禽经营户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等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文件10余件。创新承诺信任制在全市推广,全面提升复工复产效率。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公安、卫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等重点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80余次。开展“助企抗疫·司法同行”活动,组织律师专家团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审查相关法律文书、出具相关法律意见500余件次,为民营企业渡难关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
1.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020年办理人大议案1件、人大代表建议487件,政协提案233件,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3.64%。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认真做好区人大常委会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审议“七五”普法总结情况等工作。探索实施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重点评议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计划执行和绩效、民生项目实施等方面履职情况。2020年以来,全区9位部门“一把手”相继被区人大常委会评议。
2.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建设,全面清理2015年以来各项审计业务制度,重新修订局工作规则、财务管理办法等共计12项制度。围绕权力运行制约,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2020年,完成财政审计、经责审计、企业审计、投资审计等22个审计项目。
3.强化司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全年出庭应诉率达76.9%,较去年上升近20个百分点。对全区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4.推进政务公开。2020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96万余条,全区共计收到依申请公开892件,均严格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办理。办理市长(区长)公开信箱1532件,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件822件;区长公开电话接听群众来电7000余次,交办各单位事项700件。开展基层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发布《渝中区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涉及21个试点领域1557个事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府部门、街道子网页中进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8件。
(六)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成立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聘请11名专家咨询委员为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2020年,区政府复议机构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0件,复议决定维持52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确认违法7件,综合纠错率为13.33%。探索复调对接,制定《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2020年,复调结案7件,占当年办结复议案件的11.67%。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访调对接”“复调对接”“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为重点,新建12个品牌调解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增至14个,调解案件占全区的86%;警民联调室实现11个街道全覆盖;形成访调对接机制,调解成功53件;“诉调对接·速裁中心”实现20%的案件通过诉前解决;全区调解组织达113个。今年以来,全区组织调解矛盾纠纷6000件,成功率98%以上,切实把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全年未发生重大群众事件。深入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和推进民事领域纠纷公证程序前置试点工作,完成司法确认案件415件,参与法院调解530件,执行司法送达1161件,参与司法调查84件,极大提高纠纷处置质效,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3.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累计创建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9个“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占全区社区总数的65%,全市领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自治基础、德治引导、智治支撑作用,着力推动“五治”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4.信访工作法治化运行。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推进信访存量“清仓见底”和“四重攻坚”专项行动,市级交办信访案件办结率87%,妥善化解“非吸”积案11件。
(七)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制度机制,并将法治理论考试、行政诉讼情况作为检验学法成效的抓手,今年组织新提任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集中抽考和旁听庭审70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19年上升近20个百分点。
2.构建体系化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全区8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学习考试,累计学习2.4万课时。组织全区公职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2000余名干部参与网上考试。开展初任公务员培训,将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必修课程。
3.着力构建全民“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责任清单覆盖单位55个、明确任务540余项。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创新开展法治动漫公益广告、法治微课堂、答题抢红包等普法活动,吸引20万人次参加。围绕新时期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组织“百名律师进社区”“中学生法治辩论赛”等活动300余场次,有效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获“川渝民法典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三等奖。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出台《全面依法治区考核细则》,并将其纳入政治监督、政治生态分析范围,全方位开展自查、抽查。今年,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以上率下,调研指导法治建设100余次,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行政改革等重大事项20余项,我区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考核述职”试点区县之一,率先开展了年终述职和履职评议,综合评估结果好。
二是完善组织体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增设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小组,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委员及协调小组人员,出台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是系统部署推动。研究制定《渝中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7大方面23项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和管委会,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分别通过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四是创建全国示范。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亲自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统筹制定方案、精心细化措施、着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区从全国1847个申报的市、县中脱颖而出,荣获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评估认定,也是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渝中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最高褒奖,人民网、新华网、重庆日报、华龙网等10余家媒体对我区以创促建、依法行政等工作深入报道。
三、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区相继获得“重庆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殊荣,解放碑步行街被商务部授予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称号;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解决。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聚焦“十四五”时期渝中发展目标任务,精心谋划、精准发力,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工作部署开好头、起好步,不断深化和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目标任务。要以成功创建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引领,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发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聚力、法治惠民生、法治促发展的动力,努力打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渝中样本”,不断把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进。
二是在更高层面上服务保障渝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引领区、历史文化展示区、国际交往窗口区、美好城市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定位,在抓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中不断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三是在更高标准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实效。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执法体系。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行为目录清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制度;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复调对接。常态化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大力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能力,有效提升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运行机制,组织政府法律顾问依法有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
四是在更高定位上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做好“八五”普法开篇谋划布局,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坚持法德并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深化基层治理创新,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健全“五治融合”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治理中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继续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