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市局党委和渝中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毫不动摇推进依法行政,为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渝中税务发展新篇章注入法治新动能。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各类教育培训的“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事”,多层次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坚决把法治精神、法治要求作为税收工作中的坚强保障。
(二)坚持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
2025年以来,区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依规组织征收税费收入。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坚持“用数据、找问题、堵漏洞、防风险”方法,加强数据分析,构建疑点模型,各科室形成强管促收工作清单,聚焦成品油、农产品、所得税汇算、土地增值税清算、风险应对和欠税管理等重点,挖掘疑点堵漏增收,确保税费收入有质有量,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财力支撑。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72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30.1亿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实现241.9亿元,社保费规模继续位居全市第一位。
(三)坚持纵合横通,加强税费保障机制建设
持续加强税费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切实将法治理念融入合法性审核环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按照法定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助力提升税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好纵合横通强法治工作机制,主动参与渝中区各类区域制度的制定流程,为地方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贡献税收力量。认真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全局执法类文件按要求、按标准开展严格自查,对审查程序、报备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建立健全与渝中区人民法院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机制,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破产债权矛盾化解合作机制,商议解决税费债权清偿问题,持续推进税费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四)坚持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费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和抓实“强基工程”为具体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全面推行“一窗通办”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特别增设“社保缴费”简事快办窗口,自然人社保缴费事项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分钟。强化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协同联动,解决群众“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228项;民呼我为办理时限降至6.96天,满意度提升至95.4%。区局领导下沉基层开展“三访三问”,走访企业42户次,解决诉求30余件。组织全局性税收宣传15次,开展合规性辅导和推送1421户次,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登记、经营、注销等场景智能提醒6685户次。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深化岗责体系建设,完善纳税服务体系,有效实现群众满意度和税费诉求办理效能双提升。
(五)坚持刚柔相济,严格规范执法“三项制度”
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实施。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动态公示区局及各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脱敏公示税务行政普通程序处罚结果3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3383条,欠税信息1460条,到期数据按时撤下。严格落实《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贯彻执行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依法开具不予处罚通知书2200余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指导各基层税务所开展税费争议调解室建设,编制管理员操作指引和“三基本五清单”所长手册,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做到重大执法过程全纪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议工作进行规范,制订并下发重大涉税(费)集体决策办法;修订完善权利责任清单,规范明确区局及各税务所职能职责。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参与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制度,推进“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市公职律师协会相关活动2次,参与科所联动讨论8次,选派4人参与市局处室专项工作;开展宪法宣传、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5次,审查各类执法文书50余份,审查民事合同20余份。各科室、税务所与公职律师密切协作配合,共同联动发力,切实夯实税法实施“法治地基”。
(六)坚持枫桥经验,建立矛盾争议化解机制
坚持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落脚点,进一步加强“枫桥税务所”建设。充分发挥16个税务所税费争议调解室积极作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税费矛盾化解模式,探索构建“一站集成、多元化解”的争议处置机制。依托税费争议“科所联动”,解决涉税争议32件。助推“国企瘦身改革”攻坚,及时响应企业合理诉求,着眼高频热点涉税事项,强化专班专项服务,加强与企业专项对接,既讲政策、又送服务,确保企业在改革全流程中税费征管到位。全年推动市属国企34户、区属国企11户完成“瘦身改革”任务,解决企业涉税历史遗留问题23项,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七)坚持底线思维,畅通纳税权利救济渠道
面对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诉求,区局强化底线思维,完善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有序处置信访和投诉建议,畅通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渠道。全年处理信访案件120件,其中重点督办4件。处理行政复议10件,10件行政复议案中,调解4件,驳回4件,维持1件,作为被申请人接受市局行政复议1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处理行政诉讼案1件,一、二审均已胜诉。同时,区局还配合市局完成了3件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八)坚持学用结合,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
通过教育培训激发税务干部内生动力,切实提升干部人才专业能力,更好驱动税收事业改革向前。全力保障2025年执法资格考试服务工作,组织8名干部完成执法资格考试培训课程及模拟,结业考试通过率达到100%;抓实青年干部入职培训,组织2025年新进干部参加中组部和总局举办的初任培训4次,12名新入职干部结业考核通过率达到100%;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基本培训暨税费征管基础能力专项培训共计30讲课程;组织并参与市局各项培训共计80余人次;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培训4期12人次;做好区局干部素质提升专项工作,466人法治理论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创造条件让干部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2025年新增初级会计师7人,注册税务师2人,法律资格证书1人。截至目前,全局共有初级会计师249人,中级会计师74人,注册税务师48人,注册会计师5人,法律职业资格 14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2025年,区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随着征管体制改革和风险管理新系统的更新,风险应对的反应速度和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渝中区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市局党委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抓实法治理论学习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税务干部法制理论学习,提高税收法治素养。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壮大公职律师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咨询重要作用,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排忧解难。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继续以优化服务强感知、持续提升满意度为目标,以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为着力点,围绕市局“渝税悦办”税费服务品牌建设工作要求,逐条对照落实便利办、规范办、快速办、满意办、提升办的“五办协同”便民服务服务措施。深化政策落实调查研究,全面落实精准推送,实现各类政策直达快享。主动服务改革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稳步推进“国企瘦身改革”工作,及时化解疑难问题。以“起点”党建品牌为指引,持续擦亮“税悦渝中”跨境税费服务品牌,不断完善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税务机制。
(三)持续夯实税收基层治理
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渝中税务生动实践,将涉税费矛盾争议调解体系进一步升级,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强化新领域新业态的支持和服务,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及自然人合法权益。加强基层专职调解人员配备,完善基层调解全周期闭环管理。深化行政复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持续深化执法督审督察
继续配合市局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税收执法督察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切实做好执法督察成果运用,对发现的重大税收执法问题,按规定严肃问责。充分运用好内部控制与监督平台,做好内控管理、风险防控、督察审计、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利用平台夯实法制监督工作成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将相关工作指标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