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阳光透明的物业公共收益管理新范式渝中区发布《重庆市渝中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5-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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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收益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账目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系统厘清了公共收益的来源、使用范围、账户管理、公示要求及审计监督机制,为提升管理透明度和规范性提供坚实保障。

在《指导意见》严控成本支出,明确未约定管理服务费的,费用占比不得超过收入的30%,坚决杜绝不合理摊派。在资金管理方面,推动设立独立专项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物业企业、社区与银行三方共管;未能确定管理主体的,由街道指导划转至区维修资金中心,确保资金安全可控。在资金使用方面,明确公共收益可作为维修资金的重要补充,也可由业主大会决定用途,并细化七类使用范围。在资金核实方面,要求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收支分离、账目清晰,并鼓励开展业委会任中、离任审计及物业专项审计,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公共收益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指导意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其他省市、区县既有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监督,减少矛盾纠纷,实现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兼顾透明和专业,依法依规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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