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50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50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0
体裁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文字解读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已于2022715日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正确理解,现对其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来,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工作一直未有明确规定,重庆市新近出台的《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等政策沿用原政策规定,将未经登记建筑认定流程和认定标准交由区县制定如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依法开展调查认定、充分开展结果公示、切实完善救济途径是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依法依规的重要一环。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充分征求市区各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渝中区明确了未经登记建筑调查流程和认定标准,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政策依据

(一)《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届〕第162

(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发〔202226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参与部门。由区房屋征收部门、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辖区街道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开展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

(二)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面积测量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公示综合认定认定结果公示的工作流程,确保被征收人全流程、各环节参与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确保调查登记有序,认定结果公平

(三)制定了认定标准。对能够证明未经登记建筑搭建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时间(即199041以前的,视为合法建筑。对无法证明未经登记建筑搭建时间在199041日以前的,作为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而形成的违法建筑。

(四)明确了处理方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征收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四、相关问题解答

:我需要如何配合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

答:您应当在调查登记过程中积极申报未经登记建筑,配合房屋面积测量,提交房屋修建年代证明等。

:我觉得未经登记建筑测绘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未经登记建筑测绘工作由征收现场办公室、具备相应能力的测绘机构和您三方共同参与,如您对面积有异议,可以向现场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绘。

:如果我对房屋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您可以及时向征收现场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如您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的未经登记建筑缴纳了罚款的,是否就是合法建筑?

答:渝中区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的标准为修建时间,即199041日以前修建的未经登记建筑视为合法建筑。即使您曾经缴纳了罚款,该未经登记建筑也不当然视为合法建筑,仍需按修建年代进行认定。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 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