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5017394/2025-00006 发布机构 渝中区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5-04-30 发布日期 2025-04-30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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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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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以下简称《科创十条》)。现就《科创十条》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417日印发实施了《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试行)》渝中府办〔202410。该办法实施以来,渝中区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兑付工作,有效支持了渝中区创新主体培育和孵化载体高质量建设。截至目前,渝中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61家、科技型企业达1563家,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8家,国家级孵化器2家、市级孵化器4家、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市级众创空间10家。为落实国家、重庆市关于公平竞争、科技创新的有关政策要求,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对《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修订。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持续促进方案》《重庆市科技成果高效转化行动计划(2024-2027)》《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建设方案(2024-2027)》《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市级最新科技创新政策文件精神,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等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集聚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全区创新能级,加快渝中区科创中心特色功能区建设

三、主要内容

科创十条1016项内容,围绕“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培育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

(一)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2项内容主要包含对新设立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的创新主体,给予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新获批的市级、国家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备案的孵化载体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的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档给予奖励。

(二)创新主体培育1项内容主要包含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3项内容主要包含对新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级绩效评价优秀的产业创新综合体,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能级创新平台重庆实验室,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连续3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四)加大研发投入,2项内容主要包含每年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立项的市区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项目按照单个项目1:1配套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支持

(五)承接国家和市级科技项目,1项内容。主要包含承接国家和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可按上级奖补到位资金的10%,单个国家、市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且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项内容主要包含对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单位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七)科技创新奖励,1项内容。主要包含新获得国家级和市级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可按到位资金的50%且单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奖励

科技创新人才2项内容主要包含享受区级人才政策。对入选区级以上人才项目,优先给予科研项目支持;对与市内外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经评定后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创新项目支持。

(九)科技金融1项内容主要包含对向银行贷款、基金公司融资用于科技创新的科技创新企业,经评定后给予支持

(十)高端创新品牌活动1项内容主要包含主要对经认定后开展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

四、核心政策问答

1.新旧《科创十条》主要有哪些不同?

答:一是新增了支持内容。新《科创十条》主要增加了对“由科研机构和高校主导的重庆市产业创新综合体”“重庆实验室”“市区企业科技攻关联合行动计划项目”“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承接国家、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及“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等给予支持。二是拓宽了支持对象。主要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承接国家、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等的支持对象里,取消了旧政策里支持对象仅为企业的限定。三是提高了部分支持金额。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最高奖励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最高奖励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2.《科创十条》后期是否会出台详细的实施细则或申报指南?

答:根据渝中区财政局预算安排,区科技局在发布政策兑现申报通知时,将一并发布与政策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

3.政策可否与区级其他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申报政策的单位,同一项目同时满足本办法多个条款或渝中区其他多个扶持政策扶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政策兑现的申报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每年根据渝中区财政局预算安排,由区科技局在渝中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兑现申报通知,单位提交申报证明材料至区科技局,区科技局联合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工作程序给予兑付。

5.新《科创十条》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新《科创十条》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五、专家视角

渝中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聚集发展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我区建设成为创新载体多元、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环境优越的科创中心特色功能区提供了有力支撑该政策区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编制而成聚焦高质量孵化载体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营造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六、政策咨询渠道

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由重庆市渝中区科学技术局负责政策解读。联系人:郭冰蓉,联系电话:023-63615516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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