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重庆市渝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罗 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高 盈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毛 莉 区发改委副主任
龚方德 区教委副主任
李剑功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晶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建国 区人社局副局长
潘 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俊锋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鞠 影 区住建委副主任
黎逢才 区商务委调研员
李 佳 区文化旅游委副主任
周 琦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陈 静 区应急局政治处主任
吴 玲 区国资委副主任
罗红英 区政务服务办副主任
刘 卫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职能的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安排,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实施方案。
(四)推动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高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