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4-00010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日期 2024-03-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4〕5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4-00010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日期 2024-03-07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4〕5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5次常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是城市治理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垃圾分类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7号)精神,结合渝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需要,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到2027年,渝中区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源头管理体系、收集运输体系、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数字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水平走在主城中心城区前列,成为全市典范。

——坚持整体规划、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全民参与,进一步加快建设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坚持因地制宜、全程管理,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全面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

——坚持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以创促改、以创促升,推动垃圾分类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手段创新。

二、加强分类治理体系建设

(一)明确垃圾分类治理职责。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落实的原则,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负责本行业、本辖区内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住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牵头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治理,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推进医疗废物治理。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二)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治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治理责任制度,引导环卫、物业等有关企业签订垃圾分类责任书,督促垃圾分类责任人依法履责。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工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作用,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志愿服务,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科学运用奖惩措施,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三)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分类指导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全面推行“一员多岗”,积极整合环卫工人、物业人员、志愿者和“五长”等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治理。落实“网格吹哨、部门报到”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完善灵敏感知、即时派遣、联动解决的工作方式。鼓励基层深化创新,创建垃圾分类治理“最佳实践”。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三、加强源头管理体系建设

(四)推进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减量。加快完善涵盖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垃圾源头减量政策措施,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推动公共机构、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抓实“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深入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商品包装减量化,督促食品、快递、外卖、电商等行业落实减少过度包装措施。强化塑料污染治理,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五)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将建筑垃圾减量作为文明施工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工程项目寿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续性,鼓励建筑、结构、景观等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加强建筑设计与施工协同,根据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计算,减少工程渣土外运。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提升绿色建筑比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合理确定施工工序,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市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

四、加强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通过桶边值守、志愿服务等方式,督促引导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家庭、个人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压实物业企业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将物业企业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应规范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快已有分类设施标准化、便民化升级改造。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完善分类收运车辆和转运站。建立密闭、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规范分类运输管理。积极推进果蔬垃圾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七)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5种类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制度,做到源头管控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置利用规范。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按规定报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全面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促进建筑垃圾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建筑垃圾跨区协同处置利用,推进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处置成本。推行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预约收运处置,形成全程管理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八)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运管理。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加强分类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医疗废物分类、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严禁将输液瓶(袋)、其他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探索建立以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扩大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五、加强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

(九)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垃圾资源化利用顶层设计,做好系统谋划,完善资源化利用政策和标准,形成制度健全、标准完善、渠道畅通的资源化利用体系。鼓励采取特许经营等模式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培育一批市内领先的垃圾资源化利用重点企业。支持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设施设备研发和示范应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质量。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将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政府推广应用清单。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积极推广每周再生资源有偿回收“赶场日”活动。加快规划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建设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地。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探索自动回收设施布点与专业物流相结合等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于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探索制定配套性鼓励政策。

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六、加强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推进数字化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推动垃圾分类治理设施智能升级,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以数字化助推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建设集中统一的监测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分析、评估及预警。探索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实现垃圾分类治理可追踪、可溯源、可执法。强化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提高医疗废物处置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在线实时监测,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二)推进科学技术应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骨干企业合作,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开展研发攻关,重点突破适用于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垃圾收运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的研发。围绕各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与集成示范。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

七、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垃圾分类治理联席会议。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压实各牵头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四)加强政策保障。积极争取税收、金融等优惠及有关产业政策扶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区财政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保障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等垃圾分类治理有关工作的资金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治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五)开展先锋创建。在全区开展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动,创建对象包括全区所有街道、社区、小区、单位(含公共机构、企业、经营场所等),培育垃圾分类先锋典型案例18个,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单元90个(11个街道和79个社区)、垃圾分类先锋细胞473个(287个小区和186个单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垃圾分类治理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严密组织,抓实抓细,将先锋创建活动与创文、创卫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市分办将对验收合格的单元、细胞命名为“垃圾分类先锋”,市级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创建成功的垃圾分类先锋区县给予资金支持。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六)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作用,通过开展专题活动和各类融媒体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要求。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超、进宾馆、进窗口、进军营等“九进”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提升分类质量。讲好垃圾分类故事,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分类典范,通过评选先锋小区、最美楼栋、模范家庭等,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七)加强监管执法。加大监管执法覆盖面,主动联合辖区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单位生产和生活重点场所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及建设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严查生活垃圾混投、混收、混运“三混”等违法行为。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垃圾分类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执法力度,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用好信用惩戒机制,提升分类质效。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十八)强化督导评估。优化完善垃圾分类治理综合评价体系,多维度、差别化评价垃圾分类治理成效,落实“周检查、月通报、季评价”制度,结合市、区级组织的日常巡查、月度暗查、第三方评价等,每月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区城市综合管理月度考核。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本辖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436日前报送区分类办,逾期未报送的将纳入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月度考核评价。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放碑CBD管委会)。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主要指标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渝中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主要指标.docx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