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000MB16565030/2024-00004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27 主题分类 土地
体裁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渝中府发〔2024〕20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000MB16565030/2024-00004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27
体裁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字号 渝中府发〔2024〕20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枇杷山公园基础设施隐患整治项目用地的批复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鹅岭公园管理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公园管理中心)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渝中规资文202411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渝中区枇杷山公园4.2206公顷(约63.3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给重庆市鹅岭公园管理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公园管理中心),作为枇杷山公园基础设施隐患整治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监测监管。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43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枇杷山公园基础设施隐患整治项目用地的批复.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