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5-00002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5-01-07 主题分类 土地
体裁分类 规划 发文字号 渝中府发〔2024〕44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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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土地
成文日期 2024-12-24
发布日期 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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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渝中府发〔2024〕44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医药文化博物馆项目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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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重庆市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刘少林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重庆巴渝民间中医药博物馆申请划拨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渝中规资文〔2024〕73号) 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渝中区李子坝正街9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0.020553公顷(约0.31亩)行政划拨给重庆刘少林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重庆巴渝民间中医药博物馆,作为医药文化博物馆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请你局依法组织做好交地工作,加强对用地情况及施工进度的监测监管。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20241224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医药文化博物馆项目用地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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