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5-00018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主题分类 卫生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5〕36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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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
成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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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5〕36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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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14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中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25—203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2030年,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治疗覆盖比例、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均达到95%,新发感染呈现下降趋势。具体目标见附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宣传教育行动

1.增强全民艾滋病防治意识。科学宣传艾滋病危害,将防治知识纳入公民健康素养内容,持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每年利用“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不少于5个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不少于20条的宣传教育信息。[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各街道办事处]

2.深入推进重点场所宣传教育。强化部门联动,督促车站、码头、娱乐和洗浴场所、敬老养老场所等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防治宣传,指导流动人口集中的用工单位、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和居住社区开展艾滋病警示教育。在娱乐和洗浴场所等张贴摆放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提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市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

3.精准开展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学生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做好“青年爱不艾”宣传教育品牌打造和推广,高校参与比例达到50%以上。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抓好被监管人员出、入监所和常规教育时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打造1支艾滋病防治宣传志愿队伍,每月针对社区中老年人活动集中的休闲场地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传。[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综合干预行动

1.推广使用安全套。全面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有关规定并加大检查力度。在重点场所、高校等增设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在宣传教育、咨询检测、外展干预、性病诊疗服务和感染者日常随访工作中,免费向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感染者发放安全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

2.重点人群行为干预。建立并动态更新重点人群名册,对重点人群每季度开展综合干预、孕检服务,强化老年人群、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行为干预;落实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健康教育、检测治疗和生育指导等措施。确保全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中有1家能提供暴露前后药物预防服务。区疾控中心建设艾滋病防治宣传专项微信小程序或互联网平台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民政局]

3.加强合法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依法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落实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加强有关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衔接。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爱心帮扶、就业指导、家庭和社会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扩大检测行动

1.提高检测覆盖面。到2030年,全人群艾滋病检测覆盖比例达到5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各级医疗机构对术前、受血前、住院就诊者,以及重点科室门诊就诊者实行“应检尽检”。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以上。区疾控中心应结合监管场所工作实际,不定期到监管场所免费开展检测工作,对监管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被监管人员,以及在监管前有过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全部进行艾滋病检测。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和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内容。落实实验室检测全流程质量控制,筛查有反应样本的确证比例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3.开展重点地区主动筛查。以街道为单位,在全人群感染率≥0.5%0.25—0.49%0.10—0.24%的地区,分别针对18-64岁人群、35-64岁人群、50-64岁人群每年开展1次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四)实施治疗随访提质行动

1.健全治疗服务体系。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置治疗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辖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随访管理。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300例的街道可增设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推进抗病毒治疗扩面增效。按照市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规范和治疗随访监测检查指导意见开展工作。健全中医药参与艾滋病诊疗工作机制,完善中西医协同诊疗和管理模式。用好“疫智防控”应用,做好流动感染者治疗转介和信息交换,全面推广艾滋病一站式服务,30天内早治疗比例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3.不断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区疾控中心负责本辖区感染者随访管理工作,定期收集拒绝治疗、流动在外、脱失和不规范治疗感染者名单,对传播风险高、服药依从性差的感染者进行个案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负责核查追踪艾滋病感染者拒绝治疗等相关人员,动员其接受治疗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感染者分类管理,规范治疗并依法履行性伴告知及防止感染他人等义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综合治理行动

1.巩固控制注射吸毒传播成效。区公安分局依法打击滥用物质和非法催情剂的生产流通。依托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健全戒毒康复和维持治疗衔接机制。合理调整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提供维持治疗、尿吗啡检测以及艾滋病、梅毒、丙肝检测咨询、心理支持等服务。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治疗人员年保持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深化治安综合治理成效。将艾滋病防治纳入平安渝中建设内容。区公安分局对抓获的涉黄人员100%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艾滋病检查,同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建立并共享涉黄艾滋病感染者数据库,对涉嫌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各医疗卫生机构如收到涉黄场所、继续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艾滋病感染者等线索,应及时通报区公安分局。加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交软件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监管责任,发布艾滋病风险提示和健康教育信息。[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六)实施消除母婴传播行动

1.强化及早检测。完善辖区和医疗机构内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检测诊断服务流程,对辖区育龄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建立孕情报告制度,实行“逢孕必检”。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到9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2.规范干预服务。完善以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为中心的疫情监测与评估、规范用药、安全助产、科学喂养等一站式服务模式,做好追踪随访、转介和信息对接工作,为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提供规范的预防母婴传播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七)实施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充分利用“疫智防控”应用,强化重点人群哨点监测、耐药监测、流行病学监测,结合新近感染检测、病毒基因测序和分子传播网络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艾滋病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播风险研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2.完善监测检测网络。全区至少设置1个艾滋病监测哨点,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和至少1家综合医院均设置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点)。区疾控中心具备抗体确证检测和核酸诊断能力,辖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均建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立艾滋病检测点。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完善监管场所和所属机构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建设。依法推动药店、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销售自助检测试剂。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校内艾滋病自助检测材料自动售卖设施,支持学生自助检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3.提升科技创新支撑。鼓励各科研院校、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合申报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模式、检测试剂、药物、生物预防技术、流行规律等研究。力争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创建市级艾滋病防控重点专科(学科)。[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4.发挥示范区引领创新作用。力争在政策研究、措施制定、模式探索等方面先行先试,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主攻方向,探索有价值、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治模式。着力解决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防治,以及制约艾滋病诊断发现等重点环节的难题。推进艾滋病、结核病、猴痘等多病共防。[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5.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区疾控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机构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配强专兼职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提高艾滋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

、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街道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压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由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牵头,组织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定期分析和研判本区疫情形势,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年度工作计划。


附表

渝中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工作目标

指标

分类

2025

2027

2030

总体

目标

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

0.57

0.63

0.67

检测

发现

全人群艾滋病检测比例(%

45

50

55

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

90

92

95

治疗

随访

艾滋病存活感染者治疗覆盖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治疗病人病毒抑制比例(%

95

95

95

艾滋病单阳家庭配偶传播率(%

0.3

0.3

0.3

宣传

干预

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0

90

90

重点人群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

95

95

95

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

95

95

95

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干预覆盖比例(%

95

95

95

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相关危险行为较5年前减少幅度(%

10

10

10

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责任单位:%

0.2

0.2

0.2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2

2

2

注:1.全人群艾滋病感染率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被诊断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本地新增死亡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在艾滋病感染者发现人数未达峰值前,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2.艾滋病诊断发现比例指在某个时间段内,辖区实际诊断发现的艾滋病病例数占估计存活艾滋病病例总数的比例。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持续开展,新增感染人数减少,检测发现人数增加,该指标较长时间内可能呈增加趋势。

文件下载:

渝中府办〔2025〕36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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