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将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为便于社会公众正确理解通知内容,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
一、起草背景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2年4月26日发布《关于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的通知》(渝建征〔2022〕10号),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和单项最高限额标准。渝中区为落实落细征收补偿及奖励标准,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补助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补偿科目及标准
房屋征收的补偿科目归集为价值补偿、损失补偿、奖励补助三类。价值补偿系指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的评估价值。损失补偿系按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室内装修、附属设施以及被征收非住宅的设施设备、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奖励补助包括补偿方式选择的引导、提前签约和按期搬迁、临时安置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补偿标准见正文。
三、补偿标准
序号 |
科目 |
费额标准 | |
损失补偿 |
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费 |
选择货币补偿给予房屋评估价值的6%,选择产权调换根据实际过渡期限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计算。 | |
装饰装修 |
500元/平方米 | ||
附属设施 |
水表 |
600元/户 | |
电表 |
600元/户 | ||
天然气 |
3500元/户 | ||
闭路 |
450元/户 | ||
宽带 |
300元/户 | ||
非民用设施设备根据被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内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 |||
非住宅的设施设备 |
搬迁设施设备折旧后净值的20%。搬迁后丧失使用价值的,参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 | ||
奖励补助 |
货币补偿补助 |
住宅 |
每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2%,另再给予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奖励。 |
产权调换补助 |
住宅 |
每户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计算 | |
货币补偿补助 |
非住宅 |
每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 |
单户提前签约奖励 |
住宅 |
500元/户·日 | |
非住宅 |
20元/平方米·日 | ||
单户按期搬迁奖励 |
30000元/户 | ||
搬迁补助 |
住宅 |
2000元/户·次 | |
非住宅 |
商业、办公、业务用房每户按30元/平方米·次,生产用房每户按40元/平方米·次。 | ||
临时安置补助 |
每户30元/平方米·月 |
四、相关问题解答
(一)同一房屋中既有非住宅又有住宅的处理方式
同一房屋中既有非住宅又有住宅的,货币补偿补助分别根据评估价值和补偿标准计算;单户提前签约奖励分别计算;单户按期搬迁奖励按一户计算;搬迁补助分别按补偿标准计算。
(二)搬迁次数如何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仅享受1次搬迁补助;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且按期搬离被征收房屋的,享受2次搬迁补助。
(三)享受临时安置补助的条件
选择产权调换方式,且征收部门未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可以享受临时安置补助。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