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的草案解读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2-05-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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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已于2022715日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正确理解,现对其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未经登记建筑的合法性进行集体会审认定,具体认定流程和认定标准由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明确。为细化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流程、明确认定标准,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渝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参与部门。由区房屋征收部门、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辖区街道以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开展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

(二)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确保调查登记有序、认定结果公平。

(三)制定了认定标准。对能够证明未经登记建筑搭建时间在199041日以前的,视为合法建筑。对无法证明未经登记建筑搭建时间在199041日以前的,作为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违法建设而形成的违法建筑。

(四)明确了处理方式。认定为合法建筑的,给予征收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三、相关问题解答

问:我需要如何配合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

答:您应当在调查登记过程中积极申报未经登记建筑,配合房屋面积测量,提交房屋修建年代证明等。

问:我觉得未经登记建筑测绘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未经登记建筑测绘工作由征收现场办公室、具备相应能力的测绘机构和您三方共同参与,如您对面积有异议,可以向现场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绘。

问:如果我对房屋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答:您可以及时向征收现场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如您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我的未经登记建筑缴纳了罚款的,是否就是合法建筑?

答:渝中区对未经登记建筑认定的标准为修建时间,即199041日以前修建的未经登记建筑视为合法建筑。即使您曾经缴纳了罚款,该未经登记建筑也不当然视为合法建筑,仍需按修建年代进行认定。

四、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政策原文:

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配套文件2)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渝中区房屋征收范围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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