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2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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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履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二、抓好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要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动态管理区司法局负责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牵头单位

决策时间

1

制定重庆绿色金融中心发展专项规划

区金融办

20217

2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区生态环境局

202110

3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区十四五规划

区文化旅游委

202112

4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民政暨养老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区民政局

202112

5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区司法局

202112

6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区金融办

202112

7

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发展改革

20217

8

出台渝中区促进住宿业发展扶持政策

区文化旅游委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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