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履行程序。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二、抓好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要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办、考核等工作,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动态管理。区司法局负责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牵头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重庆绿色金融中心发展专项规划 |
区金融办 |
2021年7月 |
2 |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年10月 |
3 |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建设历史文化展示区“十四五”规划 |
区文化旅游委 |
2021年12月 |
4 |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民政暨养老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区民政局 |
2021年12月 |
5 |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区司法局 |
2021年12月 |
6 |
制定重庆市渝中区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
区金融办 |
2021年12月 |
7 |
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1年7月 |
8 |
出台渝中区促进住宿业发展扶持政策 |
区文化旅游委 |
2021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