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渝中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的答复

来源: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4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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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渝中区市场监管局在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渝中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两位群众提出的意见,经综合研判,答复如下:

1.关于增加资助原则条款的建议。

答复意见:采纳。

2.关于增加政府部门职责条款的建议。

答复意见:采纳。

3.关于在第一章增加监督性条款的建议。

答复意见:未采纳。理由:《征求意见稿》第四章已监督条款作出规定。

4.关于增加“第五章 附则”,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两条列入附则的建议。

答复意见:采纳。

5.关于进一步细化资助“单位”范围界定的建议。

答复意见:未采纳。理由:《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二条已明确资助范围。

6.关于第九条第三款“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要求过严进行修改的建议。

答复意见:采纳。

7.关于对第九条第四款中“信用黑名单”进行细化界定建议

答复意见:采纳。

8.关于明确纳入资助的发明专利获权时间的建议。

答复意见:未采纳。理由:本《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已说明申报时限及资助项目期限,无需另外修改

9.关于明确符合多重奖励条件品迭问题的建议。

答复意见:未采纳。理由: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七条已明确规定“区内其他政策与本办法重复或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叠加’的原则执行”。

10.关于共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奖励问题的建议。

答复意见:未采纳。理由:驰名商标、马德里商标资助是针对该件商标的资助,由商标全体权利人共同申报,至于资助金额如何分配应由商标共同权利人自行商议,无需另外说明或做出限制。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征求《渝中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渝中区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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