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渝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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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渝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中府办〔2019〕42号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1号)要求,现将《渝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渝中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深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点菜放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减证便民、规范招投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审批服务“一网通办”等方面公开工作。围绕落实“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放宽准入门槛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利企便民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建立“政策直通车”,集中公开招商政策、重大招商项目、招商动态、招商服务和招商成效等信息,提供开放、便捷的政策查询通道。(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招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源配置中心,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

2.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对口帮扶、城市解困等方面,重点做好对口帮扶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实施五大环保行动、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办二次回访反馈问题整改、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方面,进一步做好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服务、征地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棚改办)、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确保所有部门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按照中央和全市的统一部署,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全面公开区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落实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存续期管理等信息。(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列入清单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保持涉企政策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按照职责任务,将主要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持续加大各类重大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各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梳理政策“干货”,制作政策图解,重点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解读形式所占比重。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采取在线访谈等形式,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重要改革措施以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出现的疑虑或误解,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舆情处置部门要找准风险源头,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咨询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公开信箱等回应渠道,对出现的政务舆情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重要意见建议,要及时梳理、研判和处置,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3.突出解读回应重点。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有效需求、实施城市提升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行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加快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做好整合、改版、迁移等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区党政信息中心、区委网信办)

2.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理顺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落实监管措施,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精神,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完成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和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党政信息中心)

3.推动办事服务高效便捷。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和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一窗式”功能,宣传推广好“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开通“渝快办”网上办事入口。(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委网信办、区党政信息中心)

(五)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登记、办理、回复、复议等流程,严格办理流程和时限,将行政复议驳回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控制在2%以内。(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党政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3.做好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按照印发年份、公文字号、涉及领域等进行科学分类,优化检索查询功能。加强政务公开数据统计,不断细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

调整渝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勇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办文秘科(政务公开科)、区党政信息中心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工作规划。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

(二)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紧扣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领和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增强公开实效。要着力优化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内容,努力提升政府政务公开年报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

(三)完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要求,细化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已经施行的公开工作制度,要按照“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

(四)强化督促检查。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渝中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共20个)

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交通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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