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772K/2020-00043 发布机构 渝中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20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0〕19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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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成文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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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渝中府办〔2020〕19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渝中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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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2020年渝中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渝中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办事更便利、更高效,加快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提升服务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提升政务服务成效度。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零材料提交”事项达到100项以上;审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0%以上;不断提升“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比例,2020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应全部开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率不得低于85%。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覆盖率、评价对象覆盖率、服务渠道覆盖率和差评整改率、差评回访率“五个100%”为目标,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探索通过银行、邮局等网点提供代办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优化“渝快办”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平台便捷性、安全性、稳定性。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政府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对在政务服务履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管理,加快推动电子档案的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区级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比例达到90%以上,选取1-2个街道试点整合窗口资源,压缩窗口数量,开设综合窗口,推动基层服务窗口“去行政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理,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实行“7×24”小时自助终端服务,探索推行在商场、银行、车站等场所设置自助设备。强化政府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引导功能,增强服务友好性。(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党政信息中心、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四)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推进依申请类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扩大街道直接面向群众、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服务事项,社保、医保、民政等群众高频事项全部进驻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扩大并明确社区便民代办事项范围。2020年6月底前,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发布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公开“零跑腿”“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实现85%以上。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频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深化事项办理情形颗粒化分解,细化受理条件、办理时限、办事流程、办理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消除“其他材料”或“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加快推进重点改革事项

(六)对标国际标准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标北京、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分指标提出优化政策举措并印发实施。收集整理各指标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按国际规范、标准口径进行翻译。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中介代理等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窗口人员,进行多轮次、广覆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文件,通过专题新闻发布会、政策咨询短信等方式,向市场主体和专业人士精准推送。推行重大项目“帮办制”,为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服务,实现项目快速落地。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检查,修订完善政策文件。做好营商环境实地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府外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全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登记注册、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大幅压减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公证服务,规范服务收费,提升服务效率。全面梳理年检年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年检年审事项一律取消,有依据但可采取日常监管方式替代的年检年审事项尽可能取消;加快推进联合年检和网上年审,压缩年检年审材料。(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住房城市建委、区科技局,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同步市级部门推进精简同一部门强相关事项内审环节,根据项目类型精准定制全市统一的项目审批流程图,确保申报事项和材料再精简20%以上;同步市级优化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打通业务系统与审批系统的数据接口,构建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数据平台;优化审批管理体系,实现 “一张蓝图”统筹生成项目,“一个窗口”接件、出件率100%,“一张表单”落实率100%;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改进督查考核问效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全面监测改革效能。鼓励创新“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集成审批,实施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九)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逐项制定符合改革要求的具体管理措施,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精简相关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因法律、行政法规变动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进一步优化调整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适时调整并统一公布。同步市级部门推进与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实时互联对接,实现跨审批层级、跨部门的涉企经营信息共享,及时准确获取需办理经营许可企业的相关信息,将其纳入对应管辖层级的监管范围。涉及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要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推动实现全市涉企经营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梳理适用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推行应用,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即时予以办理。动态更新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治理专项行动,全区重错码率降低至0.01%以下。在家政、养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记录建档留痕专项行动,并将信用记录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为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落实《重庆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健全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推动政务服务创新

(十一)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用好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配套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通过采取随机选取、网上竞价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采购申请网上发布、采购邀请网上推送、报名竞价网上操作、竞争结果网上确认、服务质量网上评议、运行效能网上监察”,解决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等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二)积极配合电子证照归集应用,提升信息化政务服务水平。配合全市开展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应用好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卡包”,建立电子证照实际应用场景,申请人可通过电子亮证方式,在政务服务领域开展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向社会化应用领域延伸,各类专业机构、中介组织等提供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书,逐步纳入电子证照库并推广应用。积极探索依托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开发“掌上办、指尖办”系统应用与政务服务对接,进一步完善窗口受理、网上受理服务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自助审批柜”,通过“自助审批柜”系统与政务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快递邮寄+自助取件”自助终端服务,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以企业和群众眼中完整的“一件事”整合多部门服务事项,集成50种主题套餐服务,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一体化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2020年底前,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四)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到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同步市级部门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开设特殊群体专属空间,汇集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鼓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绿色通道”,结合实际建立延时、预约、上门等服务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周六预约制度,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十五)建设渝中区网上企业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全力推进网上政企互动平台建设,优化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环境,不断畅通各类诉求渠道,健全企业发展意见收集、分类交办、督促跟踪等全区服务企业活动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到2020年底,网上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诉求回复率达到100%,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100%,全区服务企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六)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政务服务环境。对标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到2020年底,对全区政务服务环境进行提档升级,行政服务中心场所标识标牌双语化率达到100%,建成示范政务服务场所2个,涉外服务人才占窗口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10%,政务服务咨询热线覆盖率达到100%,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际化氛围进一步浓厚。到2022年底,各类政务服务场所标识标牌双语化率达到100%,智能化设备覆盖率达到100%,建设与国际化城市相匹配的国际化、现代化政务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十七)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提高审批效率。具有政务服务的部门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机制。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临时缺失的情况下,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欠缺的申请材料可以后补,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的基础上,各审批部门先行受理,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跑路。到2020年底前,各政务服务部门明确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公开发布,确保容缺受理事项不低于50%,推动政府部门工作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区级各政务服务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四、加强政务服务保障

(十八)健全工作体系。优化街道公共服务中心集成服务功能,所有行政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推进“渝快办”平台向基层延伸,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各街道办事处)

(十九)加强制度建设。落实《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推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规范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标准化管理。清理、修订不适应政务服务工作实践、滞后于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十)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渝快办”推广运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十一)强化技术支撑。同步市级部门建成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制定政务数据资源标准体系。探索更多服务应用场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涉及的公民隐私信息保护,做好信息脱敏处理、加密存储。加强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技术保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中产生、获取的企业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委网信办,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十二)强化运行监管。落实“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核”机制。对服务窗口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政府办公室)

附件:2020年渝中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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