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缓交到期 欠费单位缴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0-07-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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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各参保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10号)精神,对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2020年1—6月医疗保险费最迟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缴纳。现缓缴期已结束,为保障参保职工待遇,各参保单位务必在2020年7月31日前,按时足额完清医疗保险费用,避免因欠费导致下月单位医保、生育被封锁待遇。

附件:欠费单位名单.xlsx


重庆市渝中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渝中区税务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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