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注销重庆红楼医院的公告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1-09-01 10:41
打印 打印
纠错 纠错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重庆红楼医院暂停执业超过1且经催告通知后在限期内仍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经研究,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附件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地    址

登记号

法人/负责人

重庆红楼医院

渝中区长江二路39号附甲15

78159253850010317A1002

王志元/熊正金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识别)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23-633106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